临沂刑事申诉律师排名(临沂刑事纠纷律师)

时间:2023-04-12 11:57:23来源:法律常识

临沂刑事申诉律师排名(临沂刑事纠纷律师)

2015年12月28日,老王一大早就来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次接待他的不是法官,而是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海。

因为一起损害赔偿案件,老王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后被裁定驳回。于大海仔细了解了情况,告知老王按照法律程序,此案只能申诉或者申请检察抗诉、检察建议。这是于大海律师第三次到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而老王,则是临沂中院律师服务平台启动以来接待的第416位当事人。

搭建平台利群众

近年来,临沂中院立足人口物流大市案件纠纷多、信访压力大的工作实际,本着“意识前瞻、行动领先、机制完善、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室,邀请律师参与法院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引导申诉人选择律师代理申诉,取得了借力第三方、有效化解信访难题的明显成效。

2015年6月14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来临沂中院视察指导,对临沂法院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此前,临沂中院联合临沂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在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室,由5家律师事务所派驻30名值班律师,每周一、三、五按时到岗值班,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申诉案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作为第三次到岗值班的律师,于大海颇多感慨:“律师值班室的设立,是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重要举措。据我了解,在全省走在了前列。上午接待了3名当事人,现场给他们答复,我觉得对律师的业务素质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近年来,临沂两级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已连续5年超过12万件,涉诉信访相对高位运行,审判力量程序外消耗严重。2013年初,临沂中院设立了律师服务窗口,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邀请律师参与法院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申诉案件,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难题。2013年以来,临沂中院受理各类申诉案件459件,结案406件,律师参与代理78件,占19.2%。律师参与代理申诉案件比例逐年上升,成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力量。

多方力量解纠纷

香港居民周某因与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生效民事判决,向临沂中院提出申诉。在周某申诉期间,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来,周某多次向上级法院反映,要求对本案立案再审。临沂中院在审查过程中,多次努力调解,均未取得成功。时值春节临近,申诉人代理律师向承办法官反映,周某急于回港过节,强烈要求和解结案,并降低和解条件,要求法官再次进行调解。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亦急于回收货款,以便节前结清职工工资。法官抓住这一良机,和律师共同努力,及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执行人员当场制作执行和解笔录,货款当日履行,双方皆大欢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该案只是律师代理申诉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普通案例。2015年,临沂中院共有16件案件通过法官和律师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诉人撤回申诉。

临沂中院再审立案庭庭长金文对此有自己的见解:“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申诉人在诉讼中不能准确地表达诉求,律师代理申诉,可以从当事人的角度,理性地帮助其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让当事人客观地对待诉讼中的风险,权衡利弊,选择最佳救济途径。”

规范制度提公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申诉代理从普通代理中凸显出来。2015年4月,临沂中院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起草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共建律师服务平台的意见》,对律师代理申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倡导值班律师“树立正面形象,发出正面声音”,对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律师给予补贴,对代理申诉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违法违纪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去年12月30日下午,在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室,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秋彬正在记录当日接访情况。这本律师值班日志里,每名律师值班接访的案件情况和处理意见,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他上午接待了徐州某商贸公司关于一起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咨询。袁秋彬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释明了程序,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以前,我只是为一方当事人着想,通过在律师平台值班,才真正体会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义。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运行过程中,在立法、程序等方面会逐渐显现一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共同探索。”袁秋彬律师如是说。

“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一项创新制度,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平台虽小,作用很大。”临沂中院院长亓宗宝说,“律师作为第三方,通过释法说理,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也有助于法院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王滨 万晓岩)

来源:人民法院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