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8:15:06来源:法律常识
为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中不断涌现的不惧安危、逆行冲锋、敢于担当、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4月29日,绥化市总工会作出《关于命名2020年绥化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荣获“绥化市五一劳动奖状”、法警支队张秀青荣获“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绥化中院刑一庭现有员额法官6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1人,具体负责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审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牵头制定提前介入机制、会商机制和律师全覆盖机制,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执行;主导编写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手册》《关于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处置力度的实施意见》等9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法院黑恶案件审理;依托传统媒体和自媒体,指导全市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普法宣传等活动101次,受众30万人;指导基层法院审结涉黑案件4件、涉恶案件45件、保护伞案件10件,判处罪犯分子294人,判处罚金4028.97万元;审结二审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39件,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省市扫黑办和省法院党组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由于工作出色,绥化中院刑一庭及成员先后6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曾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张秀青,现任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秀青在司法督察工作中,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法院实际,大力推进战训合一、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牵头制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积极组织两级法院法警队伍开展培训、调训和“大比武”等活动,强力提升警队处突能力,得到了上级警队的充分认可与肯定。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一名复转军人,疫情防控期间他不惧安危,冲锋在前,严格落实“逢进必检”“逢疑必查”的要求,持续提高警务保障水平,并力所能及的为群众提供帮助,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
从警以来,张秀青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4个。其所在的绥化中院法警支队晋升为“五星级”警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