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0:04:5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_权威发布】
黄某某危险驾驶案一案,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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