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6:01:51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8月19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该院18楼大法庭对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东锋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受到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碑林法院通过新浪微博对庭审实况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省、市多家媒体对庭审做了现场报道。碑林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与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通过上述直播平台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6年起,被告人杜东锋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先后攫取了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并通过安插亲信人员担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职务,以安排陪选人、招待宴请、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村委会换届选举,长期把持豁口村基层政权,通过贿买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并网罗了社会闲散人员及吸毒人员多名,专横跋扈,肆无忌惮,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先后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诉讼、诈骗、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挪用公款、挪用资金、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活动,多年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罪行累累,并造成多人重伤、轻伤,是农村重点区域典型的“村霸”、“黑老虎”。该黑社会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基层组织政治生态,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法治环境,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营商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在西安市东郊区域恶名昭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对被告人杜东锋及其他29名被告人所涉及的45宗犯罪事实与11宗违法事实追究责任,予以严惩。
鉴于该黑社会组织案案情重大,省市区扫黑办对此案多次指导协调,予以关注;碑林区委、区政府对该案的审判高度重视,区委主要领导亲自作出批示,专门成立了审判保障领导小组,协调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区委宣传部、平安办、网信办、司法局、信访局、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及区纪委、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卫健局、财政局等单位,通力配合,为庭审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为确保案件质量,坚决完成黑恶案件清结的审判任务,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多次召集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该案审理进行指导和部署,并决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扫黑办主任董宁生同志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宋博、刘晓光依法组成 “三长”合议庭,制定了详细的“三同步”方案和庭审预案;合议庭先后3次召开庭前会议,对有可能影响庭审进程的事项一一进行了协商安排,为开庭审理做好了各项准备。碑林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方率领检察员与辅助人员13人出庭支持公诉,陕西省司法厅、西安市司法局、碑林区司法局等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及省市律协在开庭前专门召集了该案辩护人工作会议,对该案的律师辩护与代理工作进行了指导与协调。
该案预计庭审持续7天,之后将择日进行宣判。(姚欣、周伟)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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