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5:20:59来源:法律常识
7月20日16时许,镇平县高丘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男,34岁,镇平县高丘镇人)作案后潜逃。镇平警方随即开展抓捕工作,同时于7月21日,通过“镇平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通告》,对该犯罪嫌疑人公开通缉。通缉令发布后,网友纷纷转发扩撒。阅读量达1.4万 。
当日21时许,一名群众在内乡县灌涨镇某小卖部附近发现一名男子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极为相像,随即拨打110报警,内乡警方闻警而动迅速将其控制。
经进一步确认,该男子确系镇平警方通缉逃犯付某某。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所有在逃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不是办法,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平安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