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02:41来源:法律常识
从催款彩铃到限制出境、高消费等,时下,各法院对“老赖”无不加强执行。可是有的老赖如同蒸发了一样,找了一圈,才发现他在服刑……
4年多前,袁先生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协议约定袁先生为上海某公司安装二套别墅样板房的全热交换器。工程完工后,上海某公司仍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袁先生。其后,袁先生将上海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当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应偿还工程款6.8万余元给原告袁先生。
判决生效后,被告上海某公司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当地法院立案受理了袁先生的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向上海某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无人接收,也无法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取得联系,最终执行通知书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送达后,执行干警多次对上海某公司的财产信息进行 “四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后,杨某被追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经财产调查,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无奈被终结执行。
不过,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近一年后,执行干警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杨某名下有一辆小车及一家名为“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占50%的股权。执行干警随即查封车辆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被执行人杨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伪造公章罪在广东省梅州市服刑。
获此情况后,执行干警赶赴梅州提审被执行人杨某,告知了相关案情,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杨某表示会通过代理律师妥善处理执行事宜。
地点: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
结果:被执行人杨某委托律师主动到法院代其缴交了全额执行款。
(黄琼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