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0:16:41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通讯员 季勇 融媒体记者 王茸) 9月23日17时,随着法槌落下,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速裁法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期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时距离郑某因醉驾被现场查获时间不足19小时。该案系全国用时最短的醉驾速裁案件。
9月22日晚,江宁警方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330名警力在全区16个主要路口设卡盘查。
22时30分许,江宁区居民郑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竹山路由南向北行驶,途经竹山路天元东路路口时被江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1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3小时后,经管理中心血液乙醇检测实验室检验,江宁公安分局物证鉴定室出具检测报告:郑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0.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3日早晨8点10分,办案人员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核。中午11点,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询问嫌疑人,随后,法律援助律师赶到看守所。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郑某系初犯,认罪认罚,江宁区公检法等单位分别依法启动刑事速裁程序。
14时,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材料至区人民法院。
17时,江宁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至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嫌疑人到案、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到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全流程只用了19小时。据了解,这个速度也创造了醉驾案件刑事速裁的全国纪录。
“醉驾在24小时之内完成速裁,极大节约了执法成本。”江宁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刁品中说,“以前查到酒驾,我们要先送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只能让嫌疑人先回家,这就会造成很多不确定因素。”刁品中告诉记者,比如酒精检测结果出来后,警方打电话通知嫌疑人来处理,个别人为逃避处罚就是不来,甚至闹失踪,电话打不通。
如何对醉驾等简单性案件进行快速裁决,成了江宁警方思考的问题。去年12月26日,江宁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无缝对接江宁区看守所,将案件受理、案件管理、执法办案、合成作战、涉案财物、入所体检等六项业务归口集中,构建了执法办案“六位一体”的新模式,并引入三甲医院和速裁法庭。
“简单案件走速裁程序,不用举证质证,整个开庭过程在5分钟内就能结束,不仅方便市民,还可有效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尴尬。”江宁区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韦东宝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