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2:07:2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律师刑事直播,直播诈骗案开庭案例】,以下3个关于【律师刑事直播,直播诈骗案开庭案例】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最近观看刑法律师直播不可自拔,小小的手机屏幕里,上半部分是律师的影像,下半部分是粉丝连线过程中,律师现场记录案情的word文档,每当一个新粉丝连线成功,随着讲述者或流畅准确、或遮遮掩掩、或颠三倒四的叙述,一段陌生的人生,在眼前徐开。
我才关注了三天,每天也就不到2个小时,但几乎记住了每一个案例,最大的感慨就是:我过去对世界才了解多少啊。比如某些事情赚钱的程度。
案例1:小A是一名留学生,留学期间认识了朋友,被拉着做代购和分销,先从身边朋友做起,之后越做越大,在上海开了自己的买手店,不到两年挣了300万,之后被叔叔联系,称其涉嫌走私,原来他朋友的货源是通过人肉夹带回来的。走私罪会按照偷逃应缴税额进行处罚,金额在2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案例2:B先生作为中间人,为朋友投标工程项目牵线搭桥,事成之后收到800万费用,但不久该项目因涉嫌围标,相关人员俱被依法起诉,B先生也被刑拘并取保。该案件的争议在于,B先生没有工作单位,似乎不能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
在直播过程中,这两个案件在观众群里炸了锅,绝大多数人之前不清楚,这些事情能够涉及这么大的金额,一般人都以为属于小打小闹而已。
再比如男女之间的事
案例3:小C在社交APP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俩人开始恋爱并发生关系,几个月之后,小C想要分手,但女孩不同意分手,并威胁要告其强奸。而小C对相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只能寻找律师帮助。
案例4:D先生咨询,称某女同学欠了其3万块钱,他想要回来,但该女同学曾发过某些不雅视频给他,而这三万块是分成四五次分别借的。他问律师,如果起诉,是否会被女同学拿视频威胁他。
一旦涉及男女之间,叙述者的内容就开始变得可疑,文字难以表述叙述者的语气、停顿和重复,尤其在案例4中,真实的故事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在这个程度上,直播间似乎有了文学的色彩,能感受到事实如何被扭曲和重新编排,人性中的幽暗微茫被清晰展现。
现代人不仅被信息茧房包裹,也被生活的琐碎所麻木,一日三餐营营役役仿佛就是整个世界,直到被生老病死的瞬间惊醒。直播间里的案例也有和死亡相关的。
案例5:E先生在乡间公路行驶速度过快,在转弯处碰到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是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其中一个8岁的孩子不治身亡,另两位受轻伤。E先生说电动车经过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但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出具。他咨询律师,如果只由保险公司赔付,自己不额外出钱,在没有拿到谅解书的情况下能否免诉。
案例6:F女士有位异地恋男友,男友沉迷网络赌博,累计输了200余万,并且以自己运气不好为由,强迫她帮忙下注。而她一直规劝男友远离赌博,都有聊天记录存在。其男友最终烧炭自杀,男友家属似乎想要起诉她。
坦白讲,生活中应该不缺乏与死亡有关的信息,比如各种新闻,但我们司空见惯,死亡似乎总是离我们很远,而在直播间听到当事人的讲述,感触是完全不同的,8岁的孩子和烧炭自杀的青年,和我之间只间隔1个正在发言的讲述者而已。这种血淋淋的真实感,强迫我们凝视死亡,哪怕只有几分钟,对人生的意义也无可估量。
这几天听到的案例中,80%以上都和网络赌博有关,侵吞公司财产被起诉,钱呢?赌博了;收了货款不发货被告诈骗,钱呢?赌博了;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为啥?赌博了,律师甚至戏称,今晚是网络赌博专场。而这些参与赌博的讲述者们,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做生意、有的是公司高管,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赌博往往与受教育程度和经济状况有关。在这些赌徒们的讲述中,感受不到任何悔意,甚至话里话外透露出日后翻本动山再起之意。现在总算理解,为何赌会和毒并列,以及古人的一句老话:奸近杀,赌近盗。
之前曾提过,现代社会变得复杂和多维,普通人面临的风险在急剧上升,其中就包括法律,尤其是触犯刑法。在我国,触犯刑法的后果非常严重,不仅丢了工作,一生都带着案底,还会连累子女,这可能是普通人面临风险最大的事件之一。而并非只有杀人放火才触犯刑法,普通人鬼迷心窍的小小恶念一样能万劫不复。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的部分刑事案件判决,找出几个典型分享给大家。
2021年11月3日8时50分许,被告人李某科饮酒后驾驶粤B**(临时)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鼎太风华路段,等待红绿灯时在车中睡着,群众发现后报警。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李某科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从当日9时46分提取的李首科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4.59mg/100ml。
从时间来判断,大致是前一晚喝酒很多时间很晚,到家之后休息时间很短,第二天一早赶着去公司,结果酒意还在,被以危险驾驶罪起诉。最终判罚结果为: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罚并不十分严重,但毕竟留下了刑事案底,而且李某科还是两家公司的法人,公司未来的发展后患无穷。虽然没有实际统计,但醉酒驾驶案件几乎达到南山区法院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酒后一定不能开车,最好第二天也别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2005年4月,被告人朱某嵘入职深圳市x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x讯公司)。2014年6月起,朱某嵘先后担任x讯公司lEG互动娱乐事业群平台营销部、合作市场部助理总经理,先后负责X币渠道、平台营销和市场渠道、业务推广等管理工作。其间,朱某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传递内部信息、制约同行等方式,帮助x讯公司X币代理商陈某(另案处理)提前调整经营策略、规避风险、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陈某为感谢朱某嵘提供的帮助,。。。,朱某嵘受贿金额为人民币4907387元。
最终判罚为;一、被告人朱某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二、被告人朱某嵘退缴的赃款人民币4907387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百度一下,朱某嵘算得上是业内大佬,他的新闻和采访有好几页之多,作为一名05年的硕士,又极为幸运的加入了当时的X讯,算得上是人生赢家,而就在人生中局,正该享受鲜花和掌声之时,一切不仅戛然而止,还瞬间跌入深渊,垂直跌落的高度是一般人的数倍以上。从文书描述来看,他的行为类似于参股供应商,间接帮助对方获利。坦白讲,这种行为在很多大企业内并不少见,甚至成为某种潜规则,许多人的事业和生活其实构筑在悬崖之上。
许多人讲,现在是笑贫不笑娼,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当道德不断后退,可能使人产生越界就有利的错觉,善恶之间的界限虽然模糊,但法律却是清晰可见的,最好还是抽空学学法律,免得被撞的头破血流。
直播、主播、诈骗案,律师介入成功取保候审
一、公司经理变诈骗犯?
(化名)是一家主营线上直播业务的文化传媒公司的经理。近些年来,由于直播行业蓬勃发展,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自然水涨船高,节节高升。
但不曾想,一顿急促的呵斥声划破了公司午休的。“全部不准动,我们已经掌握到你们公司涉嫌诈骗罪的犯罪线索,你们全都跟我走一趟!”公安民警严厉地训斥道。
前一秒还是风头无限的公司经理,后一秒突然变成了“诈骗犯”。就这样,公安机关就将及其公司多名主播、员工全部抓获。
二、主播、直播搞诈骗,金额200多万?
家属哪里遇到过这么大的事情,连忙四处托人到处打听擅长办理直播型诈骗案件的律师。就这样,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案情是这样的,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打赏,招聘了许多业务员。业务员以主播的名义添加用户的微信,并与用户聊天互动,引导用户再次进入直播间打赏。公安机关认为涉案人员隐瞒真实身份,冒充主播与用户微信聊天获取好感,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了用户的打赏 。故认定等人构成“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罪,由于本案的涉案金额200多万,属于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要知道这个金额,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三、这可能是一个典型的无罪案件!
“本质上来看,业务员以主播身份与用户互动是一种商业促销行为,并没有体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再来,用户对主播的打赏完全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勇律师团队非常详细地分析道。
“对啊,虽然我们都不支持他搞什么直播,但是他确实是在正经公司上班,根本不是什么诈骗犯,哪里和犯罪扯得上一毛钱的关系啊!”家属情绪越说越激动。再了解了勇律师团队办理过不少涉嫌诈骗不起诉的、缓刑的成功案件,当即决定委托,不拖泥带水,与其犹豫不决,不如抓紧时间立即介入。
四、取保候审被公安机关驳回
接受委托之后,勇律师团队开始了逮捕前“黄金37天”的全力辩护,极力争取不予批准逮捕。首先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当事人第一要务,必须告诉嫌疑人威胁引诱的常规违法手法,目的是让他不要在下一次的讯问和提讯中“吃亏”和“中招”,为以后的辩护工作扫清障碍,实话说,介入会见,不应该只是带带话,聊聊家常,很多当事人不知道的是,律师其实是要分专业的,一些律师民事刑事什么都在办理,一些律师民事办的多些,一些律师婚姻很擅长,一些律师合同借贷纠纷很擅长,我建议,请律师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特别是委托办理过大量诈骗案件,如果能够办理过直播诈骗的律师一定会让当事人更有利的,会见是一个技术活,办过类似直播诈骗案的律师一定知道案件的症结在哪里,所以,这类案件一定要专业的律师提供专业的帮助,会见后达到真正的效果。
经过详细沟通,对公司的操作运营模式和嫌疑人的口供、证据有一个大致了解,律师向当事人核实并确认了客户的打赏的确是自愿打赏,业务员虽然冒充了主播的身份,但是与客户聊天过程中,只是号召客户去观看、欣赏主播的表演,并未以主播的名义,以发展恋爱关系等幌子欺骗客户,且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禁止以恋爱名义“引诱”客户打赏。
会见完当事人之后,勇律师团队搜集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营模式、相关主播、直播诈骗不起诉和无罪的案例等相关材料,带着这些证据与办案的公安机关进行意见交换。然而,公安机关强调本案属于重大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表态:“不同意取保候审”。
五、成功不予批捕
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立即转战检察院,勇律师团队与检察院沟通交换意见前,按照智豪律所的惯例,在当周的周五也召开了集体案件研讨会,参会律师从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否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等方面做了非常详细的研讨分析。最终将这些法律意见汇总后,与承办检察官做了深入交流:
一是,等人实施冒充主播的行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骗取钱财为目的,而是为了增加所在公司主播的人气,为了让更多的客户进入所在公司主播的直播间,属种商业推广手段,虽具有一定欺骗性,但不以直接达成交易为目的,仅以增加人气为目的,只能评价为民法上的欺骗性手段,不能评价为刑法上的诈骗手段。
二是,客户进入所在公司主播的直播间并不意味着客户就会处分财产甚至丧失财产。从事实上看,虽然在与客户微信聊天过程可能存在冒充主播身份的情况,但客户并非在与冒充的主播微信聊天过程中直接向冒充主播转账,而是客户到了被冒充的真正的主播的直播间,客户才会凭借自己意愿对主播进行打赏、刷礼物、上分等行为,同样客户也可以选择不打赏、不刷礼物、不上分。因此,所从事的“引流工作”并不是客户交出财物的直接原因,引流过程的欺骗性不能认定为刑法上的虚构事实。
最终使得检察官采纳了勇律师团队的意见,本案被抓获的全部犯罪嫌疑人均未批准逮捕。
六、本案的亮点
实践中,民事欺诈和诈骗罪的界线较为模糊,即便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在对其判断的过程中,也容易产生错误,导致错案的发生。本案中,勇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实务经验和理论功底,从刑法理论角度对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否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全面帮助办案机关分析了本案并非刑事犯罪案件。终于,在黄金37天之际,当事人被释放回家。
通过网络直播,使更多的人足不出户便能学习到法律知识,解决存在的法律问题,是嘉维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此,嘉维律师事务所特邀请李宗霖律师、刘士娟律师进行直播普法。
直播主题
8月2日《刑事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8月4日《七夕应景之婚恋家事类及其他法律事务咨询与交流》
直播时间
8月2日 20:00—21:30
8月4日 20:00—21:30
视频直播平台
观看直播,抖音请搜索: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观看直播,快手请搜索:嘉维律所-家律师
主讲人
李宗霖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学士,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刑事方面,多起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无罪办案结果;民商方面,多次帮助当事人反败为胜。
刘士娟律师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同时处理民商事、刑事、涉外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等案件。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律师刑事直播,直播诈骗案开庭案例】,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