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3:04:32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网长沙8月15日电 “谢谢叔叔阿姨,我们在‘黄妈妈’这里很开心。请放心,我们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反省自己,努力学好一门技能,报答父母,回报社会,不辜负你们的期待与帮助。”近日,因涉嫌诈骗被捕又被取保候审的王刚(化名)、刘琴(化名),向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汇报自己的近况,走出看守所一个月的两人言语中透出满满的自信。
今年17岁的王刚和刘琴家住贵州省安顺,初中毕业便辍学在家,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一次偶然机会,两人结识了老乡倪某。倪某表示自己在长沙做大生意,并邀请两人一同前往长沙长见识、赚大钱。到长沙后,两人才得知倪某所谓的大生意就是在菜市场卖假药,倪某许诺每人每月发1500元工资,每单还可以提成50元,懵懂无知的他们最终同意参与其中。 2016年3月26日,倪某团伙来到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石岭塘菜市场旁,向人推销能治其病痛的“百花百草霜”特效药丸(实则是将在药店购买的中华跌打丸改换包装而成),骗取他人钱财,被岳麓区公安局抓获归案并羁押在看守所。进入看守所后,驻所检察官也多次找两人谈话了解情况。在检察官的指引下,两人向驻所检察官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经审查,两人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是初犯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遂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拟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但两人的家远在贵州山区,家庭困难,往返长沙受审路途遥远费用高,在长沙无亲无故又没有固定住所和合适的监管人,难以保证案件审理照常进行。得知这一情况,检察官们多方联系,最终一家企业表示愿意接收。
星城检察院领导两次特意到该企业走访,了解到该企业作为社区矫正基地,曾先后接受过50多人次的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对矫正人员的管理规范,经验丰富。该企业负责人“黄妈妈”表示,虽然是第一次接收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但愿意尝试帮教。对两名即将到岗的“新工人”,已预留安排好岗位、宿舍,他们将和其他人一样正常工作,按时领工资。
“像王刚、刘琴他们这样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确有悔改表现,更应该重视他们的合法权利,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星城院副检察长李梅告诉记者。“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的刑诉法新增加的规定,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及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长效机制,对于经审查无需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大幅缩短羁押的时间,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
据悉,今年2月,星城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地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率先制定《长沙市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意见》,对审查的程序进行细化,同时具体规定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6种方式及60项量化评估指标,根据具体案件情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量化,有效避免办案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使审查更加规范、公正。(朱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