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4:43:02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记者12月6日从北京市检察院获悉,近日,门头沟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与被告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79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现已足额缴纳,案涉盗采区域大部分生态环境已得到修复,后续生态修复工作正有序推进。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调解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促使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悉,该案是借实施盗采点修复工程之名,在修复点位非法开采叶腊石,同时买通保安队长为盗采行为做掩护,作案手段非常隐蔽。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门头沟区检察院抽调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案件办理。
“办案之初,我们只掌握发生在2021年的一起盗采案件,犯罪嫌疑人借实施盗采修复项目之机,擅自盗采叶腊石102.68吨。”门头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谢军说,借助科技“外脑”生成卫星遥感检测影像后,“又进一步追加了犯罪嫌疑人在其他4个点位非法盗采叶腊石560.43吨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所开采的叶腊石价值60余万元,盗采点位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79万余元。
门头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谢孔学检察官介绍,从盗采现场的遥感影像中,能清晰地看到非法盗采叶腊石对该区域山体、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在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我们就非法盗采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谢孔学解释道,“这既是为了依法惩治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又是为了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修复责任,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恢复,在避免‘个人违法、政府买单’的同时,用经济代价实现惩戒和警示作用。”
门头沟区检察院通过开展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于庭审前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等民事赔偿责任。此外,被告人还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建立“检察官 镇街政法委员”联络机制
记者了解到,门头沟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推动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收取、管理、使用提供了系统化治理路径。同时,为了堵塞办案中梳理出的管理漏洞,区检察院向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该镇党委书记高度重视。
面对该镇反映的仓库被查获的矿石及车辆挤占的实际困难,办案检察官在细致梳理相关法规,进行类案检索,听取公安机关、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和镇街负责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以往积压的矿石、车辆及刑事案件涉案矿石的处理意见。随后,该院将处理意见提交区委政法委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联席会研究讨论,获通过执行。“在法律的框架下帮我们解决了难题,现在,镇里的打非工作更加规范了。”该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据了解,今年5月,在门头沟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该区检察院构建了“检察官 镇街政法委员”联络机制。“区委政法委还与我院联合签发《关于加强检察官与镇街政法委员常态化联络工作的意见》,规定由我院选派检察官担任全区各镇街检察联络员,深入一线参与社会治理,为党委执法监督提供检察专业化专门性监督支撑。”作为被选派的26名检察联络员之一,谢军表示,检察联络员要与该区九镇四街的政法委员进行“一对一”联络,通过处理涉检事项、协助移送线索、参与溯源治理等方式支持各镇街推进依法行政,并走进镇、街、村开展普法宣传。
据悉,查获矿石和涉案车辆积压问题正是通过这项联络机制获悉的,此案也是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后,该院支持各镇街推进依法行政办理的首起案例。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独特价值,同时推动案件办理由‘治罪’走向‘治理’,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更多检察方案。”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俊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