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9:03:29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10月29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附带民事诉讼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开庭,原告李洁索赔约175万元。但在庭审中,被告要求追加新东方学校为第三被告,目前案件仍由合议庭进行审理,未宣判。李洁表示,近年为死去的女儿打官司花费约520万元,精神和肉体受到双重折磨。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某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姚金易母亲李洁要求被告王某及其母亲赔偿死亡赔偿金约136万元,丧葬费10万元,交通差旅费4万余元,误工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总计约175万元。李洁还要求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在10月29日的庭审中,被告方面要求追加新东方学校为第三被告,但李洁对此表示否定态度。本案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后,将继续开庭。
李洁表示,在北京的900多天时间里,她受到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打官司也是依靠商业贷款、卖房、卖车来支撑。“直到2019年清明节,女儿下葬后,粗略算了这几年的花费大概有520多万元,其中还不包括因女儿离世关闭的3处收益较好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