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北京上访(刑事案件怎么***访)

时间:2023-04-26 16:37:37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上北京上访(刑事案件怎么***访)

日前,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依法以寻衅滋事罪追究非正常上访卢某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当日,就在柞水境内引起不小轰动,因为这起因非正常上访而获刑在县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被告人卢某,系陕西柞水粮食储备库退休职工,因与陕西省柞水县粮食储备库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于2001年将陕西省柞水县粮食储备库诉至柞水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10年9月25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柞水县粮食储备库交付卢某粮价款32984.56元,车费100元,粮价款自1995年10月1日起,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分段计息至付清之日。被告人卢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14日对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被告人卢某对此判决仍不服,同年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同年12月28日审查认为,本案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故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被告人卢某因不服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于2010年至2013年先后多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等非访区上访,被北京市公安部门训诫多次,并被柞水县公安部门行政拘留3次。

期间,于2012年11月19日,卢某以赴京上访要求陪访,柞水县粮食局迫于无奈,同意支付被告人涉法涉诉进京差旅费2500元。于2013年4月28日卢某申请执行法院的终审判决,同年7月18日在领取89229.27元(其中:粮价款32984.56元,利息56244.71元)执行款后,写了结案证明同意法院执行结案,表示对法院执行不会再上访。在民事终审裁决执行后,被告人卢某仍以不服法院判决为由,于2013年9月11日、12月10日、12月27日、2014年4月29日先后4次携妻或单独进京在中南海周边非访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公安部门查获训诫后接回柞水,又被柞水县公安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行政拘留2次。2014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卢某进行了视频接访并作了明确答复,此保管合同纠纷案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如若不服原判决只能向陕西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或由省高院作判后答疑。

同年8月21日,被告人卢某仍不服判决为由赴京非访,被查获训诫后接回柞水,8月25日,柞水县公安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对其行政拘留10日。2014年9月30日,经柞水县人民政府与被告人卢某协商给予10万元生活困难救助金,被告人卢某息诉罢访,此款由柞水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9日垫付到账。但被告人卢某不履行承诺,柞水县人民法院按约扣回10万元。因被告人卢某对法院扣划10万元表示不满,于同年10月23日下午、24日上午和下午,被告人卢某连续两天分三次在柞水县法院信访大厅和院内大吵大闹,对法院分管信访的副院长进行辱骂,时间长达6小时,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被害人的正常工作。同年11月24日在领取困难补助款10万元并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不再以此为由向各级党委、政府、信访等部门进行上访,特别是不再进入国家规定的非法区上访,不在各级有重大活动及会议期间赴省进京主张不当权利。但在此后卢某以不服法院判决为由,先后38次在首都中南海非访区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据统计,被告人卢某2010年起持续到北京中南海周边进行非访40余次,特别是在2016年5月24日至7月2日先后在首都中南海周边非访区非正常上访38次,其中在7月2日劝返中,柞水县驻京劝返组工作人员花费520元为卢某购买了高铁车票,又以拒绝返回柞水相要挟索要现金200元,被告人卢某才同意返回柞水。柞水县先后派工作人员赴省进京对被告人卢某接访、陪访人员达50余人次,其中县粮食局历年来为接访被告人卢某赴京花费16余万元,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申请再审被省高院驳回、并经最高院视频接访明确答复以及生效判决执行终结的情况下,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利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到北京中南海等国家敏感区域重复非访上访,期间曾受到公安机关训诫16次,被行政拘留6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劝返过程中以上访相要挟强行索要两次共计2700元现金,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然多次辱骂他人,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情节恶劣。尤其是在领取了生活困难救助金10万元,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后,仍以不服法院判决为由,长期多次赴非信访区域重复上访。

依法上访是 赋予公民的 权利,然而,这并不代表上访就能“任性”,如果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而是到明令禁止上访的区域和敏感地区、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有滋事的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被告人卢某在其信访请求已经完全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并被多次劝告、训诫和行拘后,仍我行我素,以身试法。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也为那些在非访途中一意孤行的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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