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7:03:31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12月29日,盐城市纪委、作风办通报2017年影响机关作风和损坏发展环境的21起典型案例,以通报曝光倒逼问题整改。
在涉企审批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企业不动产权证时,未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加了企业负担。去年10月,盐城市国土局党委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负责人祁崇柏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近年来,群众对盐城火车站、机场附近黑车随意进站拉客宰客、部分出租车挑客加价拼客等问题反映强烈。盐城市运管处履职不到位,导致营运秩序混乱,影响群众出行和城市形象。去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对市运管处主要负责人薛锋诫勉谈话;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有企业反映,盐城市少数银行以手续费、顾问费等名义向企业收费,以开具承兑汇票形式抬高企业贷款成本。去年8月,中国银行盐城分行给予城中支行分管负责人邵建华记大过处分、调离现岗位;给予原城中支行主要负责人刘小璇记过处分;对其他多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扣除绩效。
“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再需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一些地方为保住税源,要求建筑、房地产企业在辖区内开设分公司,增加企业负担。盐城市作风办发现问题后,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对强迫增设分公司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 (卞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