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7:07:38来源:法律常识
“这份《指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辩护有很大帮助。”8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下称《指引》)一发布,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就转发至朋友圈点赞。
近年来,滨江区检察院立足国家级高科技创新区的区域定位,先后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为有效解决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商业秘密界定不清、侵权行为判定标准不易把握等痛点、难点,该院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指引》。
《指引》围绕商业秘密的界定、侵权行为的辨析、入罪门槛的变化与认定、主观故意的认定、损失数额确定、司法鉴定的审查和采信、证据的分类以及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等办案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审查的重点和规范。
针对商业秘密界定难、侵权行为辨析难、损失认定难的三大瓶颈,以及依托网盘传输是否丧失非公知性、内外勾结情况下跳槽员工侵权行为定性等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与疑难问题,《指引》总结相关案例处理经验,明确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认定争议、丧失非公知性的非典型情况判断、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与专利的新颖性等标准,为处理重点疑难问题提供有益指引。
《指引》还明确了通过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案外人申请以及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保密程序的途径,明确保密措施及涉案工作人员保密义务,着重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防止因办案造成商业秘密的二次泄露。(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