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8:18:51来源:法律常识
为了让青少年学生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6月27日,博山区司法局博山司法所邀请区“双百”普法宣讲团成员、山东盛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亚楠走进博山区博山镇郭庄学校,为郭庄学校小学部15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受场地限制,此次法治教育课分为一至三年级学生和四至五年级学生两堂进行。课上,丁律师着重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了交通标志、机动车、交通规则等内容。并讲述了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讲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学生们校园欺凌的界定、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在欺凌中依法自我保护等基本知识,并以抢答题的方式与学生互动,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识。暑期临近,丁律师以案释法,警示学生们要远离河滩、湖泊、公路、火种,告诫学生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学生们能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通过此次法治教育课,引导小学生们培育了法治思维,强化了法律意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做合格的少先队员。
(供稿:博山区司法局博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