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23:38:11来源:法律常识
忠诚担当、乐于奉献,甘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
王瑞青同志,1973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巢湖市,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4年8月在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10月,选调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多次获得嘉奖和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蚌埠市十大法治人物。
作为一名党员,王瑞青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21年7月,王瑞青同志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成绩突出,被蚌埠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法官,王瑞青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该同志于2019年12月被禹会区监委聘请为首届特约监察员、2020年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庭长,他勇挑重担,敢肯硬骨头,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度先后审结罗亚飞等14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和傅柱成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非法买卖爆炸物案等。尤其在涉恶案件审理中始终树立办成“铁案”意识,无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情形。2021年6月,王瑞青同志被评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作为一名法律人,他始终能坚持刻苦学习,勤钻业务,从院里已审结案件中认真研究寻找裁判、量刑规律,注重打造精品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2017年至2019年度有3篇判决书被蚌埠市法院系统评选为十大精品裁判文书,1篇案例评析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法院百篇案例优秀案例。2021年8月,王瑞青同志被推荐入选为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才库人员。
作为一名普法员,他结合自身审判实务领会,积极进行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王瑞青同志于2020年9月29日和12月8日,先后应安徽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蚌埠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邀请,分别为全省、蚌埠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部门作专题讲座;于2021年2月26日、5月29日应蚌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蚌埠市律师协会邀请,做两次专题讲座。2021年9月,王瑞青同志被安徽科技学院列为客座教授名单;同年10月指导该校学生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荣获第六名和二等奖。
王瑞青同志正是以他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过硬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二十多年如一日,时刻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司法审判事业中去,践行和谱写着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人民好法官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