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0:58:5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依法对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办理的一起重大组织卖淫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首先向办案民警初步询问了案件的情况,并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进行了检察。随后前往监视居住点仔细对执行场所安全、卫生状况、执行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了检察,特别针对女性犯罪嫌疑人是否依法二十四小时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参与陪护进行重点检查。最后分别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检察其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经检察,本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过程中总体规范、程序合法、安全措施到位,无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但发现讯问室温控仪器存在问题,遂发出建议,要求及时更换设备,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