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22:06:00来源:法律常识
文|戴先任
脱去看守所的黄马甲,去掉手铐,刑事被告人张某被法警引导到律师旁边坐下来……5月5日下午,浙江省宁波镇海法院首次采用新的庭审格局,即庭审时允许被告人和律师一同坐在一起开庭审理。据悉,这种“四方格”变成“三角形”的庭审布局,在浙江省法院内尚属首例。(5月6日 中国新闻网)
在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从脱去囚服,到去掉手铐,再到允许被告人与律师坐在一起,而不是把被告人置于法庭的囚笼内接受审判,这并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而是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权利已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
被告人并非罪犯,他的罪行还没被认定,镇海法院此举,亮点在于对于最高法的规定更进了一步,如果只是让被告人脱去囚服、去掉手铐,而并没有改变以往的将被告人置于中间,法官高高在上,原告与被告律师及旁听观众,围绕着被告人,显然让犯罪嫌疑人有尊严地出庭受审,还只是走了一半。在西方发达国家,被告人往往都是与律师坐在一起,并不像国内,将被告人置于审判席。
不管是穿囚服戴手铐受审,还是关在法庭囚笼受审, 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有罪推定,先认定此人有罪,然后还对其多加防范,这会给法官以误导,从而积极主动去给被告人贴上罪犯标签,而很难保持中立与理性。
但让被告人不坐铁笼,却也须防范被告人做出伤害他人,甚至借此逃脱的行为,对于那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仍需在法庭上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防止其伤害他人,如律师、旁听观众、法官等。而法警在法庭上便也要承担起更繁重的任务,以确保法庭安全。
以往的那种将犯罪嫌疑人完全隔离开来,以区别于其他人的方式,虽然无视了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是错误的有罪推定,但也可以更好地避免一些安全问题。现在让被告人与律师坐一起,自然会引发人们对于法庭安全问题的担忧,这确实比以往的做法更难防范,但这并不是将被告人当成罪犯的理由。
不能因为有安全方面的考虑,而止步不前,就像疑罪从无也必将给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面对新的挑战,司法机关应该想出更好的对策,在既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又防范被告人做出不法行为,做好法庭安全防护。
被告与律师并肩坐是权利归位,而不是“放虎归山”,这体现了司法文明的实质进步。相比如给被告人脱掉囚服,是去掉对被告人的羞辱,让被告人与律师并肩坐,更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实质性保护,让被告人可以及时与律师沟通,可以更好维护自身权利。只有充分保护好各方的正当权利,才能寻求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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