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05:46:39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9日上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开到了磐安县九和乡人民政府的会议室里。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律师参与。
2022年9月中旬,九和乡一村民施某某为了保护农作物,在自家番薯地里放置了铁制野猪夹,9月下旬猎捕到小野猪一只,自己留存食用一部分,另外一部分送给亲戚食用。
施某某的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移送至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经审查认为,施某某主观恶性小,狩猎野猪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农作物遭受损毁,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已年近70,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拟对施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了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磐安县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村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阐明定罪量刑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经评议,参与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用活生生的例子为村民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为进一步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室主任陈海飞还给九和乡所有网格员上了一场《以检察利剑守护野生动物》的专题法治课。
下一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好检察监督“利剑”,当好公益诉讼“守护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做到惩罚犯罪和修复生态相结合,进一步凝聚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