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08:48:50来源:法律常识
我不讲道理,只说事实。
我们刚刚准备好一套申请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民事监督的材料。材料包括:
1.将近9000字的民事监督申请书。因为案件涉嫌虚假诉讼,所以在民事监督申请书的最后附上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对于生效判决涉及的虚假诉讼应如何处理的规定。
2.写了一份案情摘要,装订在民事监督申请书前面,便于检察官快速了解案情。
3.针对一审、二审判决和再审裁定中的主要理由,重新组织了自己一方当事人的证据,重新写证据目录。
4.因为与案情有关的事项和证据发生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专门起草了一份“案件事实一览”,按照时间顺序把我方当事人的证据和两名被申请人的证据一一列出,这样可以根据事实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各方证据之间的关系,使检察官一目了然地看出对方当事人证据在时间上的矛盾,以及我方证据对于对方证据的有力否定。
5.准备了该省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会议纪要,用以证明三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违反省高院的有关规定。因为审查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手边不一定有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这样便于检察官开展工作 。
6.准备了最高法院的相关类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该省高院关于类案案件的有关规定,这也是为了便于检察官了解支持我方申请民事监督的理由。
7.仅仅提交类案,你想证明什么、为什么这个类案中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可以支持自己主张,为此又起草了“关于提交本案类案的说明”。
我并不是特别夸耀自己及其团队,我认为,凡是有能力办理相关案件并且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律师,都会根据案情做许多工作,绝不是简单写一份民事监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