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1:49:56来源:法律常识
据当地媒体极目新闻早先报道,13日10时许,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新竹路附近发生一起枪击刑事案件,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男律师中枪。案发后,嫌疑人抢劫一辆白色5系宝马小轿车逃离现场,嫌疑人已落网。另据上游新闻报道,受害男子姓薛,30岁左右,湖北一家律所的专职律师,薛某和其女朋友均在该中心工作。案发当时,凶手直接进入中心就开枪。接着,其女朋友哭着出门跟妈妈打电话,说男朋友被抢打了。后120赶到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武汉警方通报称,凶手行凶后逃逸,作案动机系因对死者不满。据死亡律师的同事称,凶手系对方当事人,疑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寻仇。据公开资料显示,被害律师生前曾参与多个地区的普法宣传,其同事对被害律师的不幸遭遇表示惋惜。
说实在的,今天看到这起新闻后感到非常震惊,也很惋惜。我们律所也发了相关消息在单位群里,让我们大家执业过程中注意安全。在震惊之余,我也在思考,据该名律师所在律所的通报和网络相关报道,薛律师之所以被行凶者雷某枪击,是因为薛律师代理的原告在对作为被告的雷某诉讼中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雷某的房屋,最终房屋被司法拍卖。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么雷某确实该千刀万剐,且不说欠债还钱,还不起钱拍卖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况且薛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只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只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履行代理义务,在基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让当事人胜诉是每位律师的追求和职业荣誉,并无过错。被告怎么能因自己的过错而把怒气撒在对方的代理律师身上?
最近这些年,网络上时有报道有律师甚至是法官遭受当事人伤害的案件,让我们不得不反思,难道加害人真的是被冤枉或错判的?况且律师跟法官的立场和角色还不一样,律师本就该依法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对律师行业的偏见,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某些人的戾气这么重?有人也许会说,那还不是因为你们律师心太黑,为了钱什么都能干,吃了原告吃被告,黑的都能说成白的。这种评论我看到不止一两次,看到这种评论真心觉得有些人民智未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在如今的法制中国,真觉得司法部门都是摆设?多支付点律师费就能黑的说成白的?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就是紧箍咒一样框住的,没有证据基础,没有法律依据光凭花钱就想胜诉?当然,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都有不敬业的人甚至是道德败坏的害群之马,律师行业也一样存在,但不能以偏概全而否定整个行业。
这些有偏见的人我们没法改变,我们每个律师能做的就是尊重自己的职业荣誉,尊重自己的良心,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