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刑事案件律师咨询(商洛刑事案件律师咨询电话号码)

时间:2023-05-05 15:12:33来源:法律常识

商洛刑事案件律师咨询(商洛刑事案件律师咨询电话号码)

近年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防止冤假错案,把防止无辜者受到司法追究作为不可突破的底线,在刑事诉讼中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用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防止冤家错案的底线。

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商州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努力发现并尊重案件事实真相,注意对被告人不利与有利的证据,对该证据存在严重问题的案件,该不捕的不捕,该退查的退查,该不诉的不诉。

坚持依法独立办案的司法底线。检查机关依法独立办案是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的第一要义,依法独立办案不排斥领导的指导协调、社会各界的司法监督。商州检察院恪守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法治原则,坚守依法办案的司法底线,正是秉持这一态度,严格依照事实、证据和法律发表意见;对舆论关注的案件,坚持司法理性,不被外界因素左右,坚持依法办案不动摇。

坚持监督制约为重的司法底线。在刑事诉讼中,商州检察院依据宪法和法律既参与诉讼,又监督诉讼,参与诉讼时,与公安、法院形成制约关系;监督诉讼时,依法主动发现并纠正诉讼违法,把监督制约作为不可动摇的司法底线。在司法实践中强化侦查监督,指派业务骨干及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特别是客观性证据,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防止隐匿、伪造证据等情况的发生。

坚持法律效果为先的司法底线。法律效果是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依法适用法律,是法律正义、公平、效率等价值的直接体现。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基础,离开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便失去根基,商州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处理案件和问题,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因信访、舆论压力大而偏离法制轨道处理案件,严守法律效果为先的司法底线。

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在审查起诉中,该院严格把握起诉标准,对于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根据证据所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肯能性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不予以起诉,从而确保了不构成犯罪的人免受刑事追究。( 李建芳 单莹 记者李煜)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