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23:51: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兴宁区法院积极与兴宁警方刑侦部门联动,及时移送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一起家庭暴力犯罪线索,兴宁警方迅速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卢某主动向被害人赵某履行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经济损失19万余元。这是南宁市首例由法院直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并一举破获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11月13日,家庭暴力受害人赵某到兴宁区法院向案件的主办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8年,兴宁区法院在受理的一起涉家庭暴力健康权民事纠纷案件中,发现丈夫卢某因家庭矛盾,对妻子赵某进行殴打,导致赵某受伤耳聋。赵某双耳听力均严重受损,其中左耳听力损失≥100分贝,右耳听力损失≥95分贝,经鉴定,赵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该损伤后遗症已构成人体损伤八级残疾。虽然赵某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但是出于家庭的顾虑,没有选择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兴宁区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快速审结了这起民事案件,依法判决卢某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赵某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经济损失19万余元。同时,立即根据《南宁市兴宁区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方案》,将发现的家庭暴力犯罪线索移送兴宁警方刑侦部门,启动反家暴联动机制。刑侦部门在收到案件线索后,立即立案侦查并迅速抓获了家庭暴力犯罪嫌疑人卢某,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卢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赵某在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卢某的赔偿款19万余元。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程序追究卢某的刑事责任。
“非常感谢法官、律师、公安对我们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受害人赵某对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秉公执法的公安机关和提供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机关表示了感谢。
据悉,兴宁区法院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辖区各职能部门共同强化了反家暴联动机制的联动范围和效率,在充分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