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1:40:11来源:法律常识
文章来源 | 怀柔检察
为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6月3日,怀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对马某某不服怀柔区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海云主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怀柔镇司法所、汤河口镇司法所负责人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申诉人马某某充分表达了申诉主张和理由;原案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原案审查起诉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并阐述指控犯罪的理由;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申诉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发表意见,并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现场播放了调取的视频证据和相关书面证据。
与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现场对申诉人和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并各自发表了意见。休会期间听证员进行了评议,并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法院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此次听证会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了听证笔录。怀柔区检察院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听证程序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与会听证员对本次听证活动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良好途径。
自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怀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不断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