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6:07:12来源:法律常识
在鄂尔多斯市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辅导培训结束后,11月6日下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袁刚,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郭天然受邀与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具体案件办理中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条件、操作规程、文书简化、精准量刑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会上,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沃冬就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矛盾焦点。袁刚副检察长、郭天然主任针对提出的焦点问题,结合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向干警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对适用认罪认罚过程中如何充分听取值班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意见,如何促成双方和解,化解矛盾等方面向传授了很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经验做法,对该检察院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提供了很多宝贵意见。干警们纷纷表示,对比先进地区的理念、思路和做法,还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探讨,让检察干警们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对下一步如何提升工作质效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也更有信心。(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