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1:25:0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经永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将永平县检察院内设机构“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这是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为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启了新篇章。
2013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涉及监所检察工作方面的内容作了大幅调整,原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有看守所检察、监狱检察、查办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监外执行检察四项职能职责基础上又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共五项职责。
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准确反映了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为该院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刑事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为新刑诉法的全面正确实施和监所部门机构改革开创新局面。目前,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正在积极开展更名后新增的检察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