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0:29:5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经济合作社原总账会计朱伟丽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一案,由海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伟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伟丽,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朱伟丽利用担任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村委会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大病医疗保险款和土地租金购买理财产品,数额较大,获取收益归个人所有,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