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09:30:51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商报记者 王磊彬
输了官司本身就是一件令人纠结的事情。然而,更让人不能淡定的是,败诉一方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才知道自己一直给予希望的却是个实习律师……
【投诉】
收到法院判决书才知道请的是实习律师
近段时间以来,在郑州开旅行社的郭先生非常郁闷,常常夜不能寐。
由于与广西桂林一家旅行社产生经济纠纷,被对方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对方200多万元的赔偿金。然而,当郭先生接到广西桂林某法院的判决书后,发现了一个令他不能接受的事实。
原来,与他签订法务委托代理合同的河南修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是个实习律师。
郭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与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王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到王某是实习律师。
“如果对方告诉我他是个实习律师,我会当场决定换别的律师来打官司,毕竟200多万的官司,不是一个小数目。”郭先生说。
此外,郭先生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当初去桂林参加庭审的时候,实习律师王某还告诉他,他带了个实习律师。其实,王某说的那个“实习律师”才是执业律师。“但自始至终,执业律师都没和我说过一句话。”
郭先生提出,要求河南修瑾律师事务所返还给他委托代理费,以及再次上诉的律师费、损失赔偿等费用。
【律师事务所】
向委托人表示歉意,一切以主管部门处理意见为准
对于郭先生的投诉,河南修瑾律师事务所一名毛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郭先生的投诉与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知错必改。同时,也向郭先生表示歉意。
这名毛姓负责人说,郭先生的案件在庭审时,虽然由实习律师辩护,他们还派去了另外一个执业律师作为指导,并不算是实习律师单独办案。尽管在身份上对郭先生有所隐瞒,但在案件上他们已经尽全力了。
“目前,正在与郭先生就后续上诉案件以及其它事情进行协商。但郭先生要求的条件太高了,恐怕我们很难满足,一切以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为准。”这名毛姓负责人说。
【主管部门】
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对于郭先生的投诉,郑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认为,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与执业律师一同办案,没有问题。“但实习律师向委托人隐瞒身份的做法确有不妥。”
郑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处一名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就郭先生的投诉,金水区司法局正在进行调查,调查之后会给郭先生一个调查处理结果。
对于此事的进展,河南商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