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2:02:19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监督、服务检察业务的职能,我院从多种渠道加强与律师的双向沟通联系,不断强化工作机制改革。
我院依托检务大厅,设立接待窗口及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为律师提供咨询和接待服务。同时,开通电话预约服务,实现实时在线预约申请及审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当日内告知预约安排;对不能当日告知的,及时向院内对口部门转交律师申请事项,并一次性回复相关预约信息,保证律师到院后在当日完成阅卷事宜。
2016年4月27日,我院接到四川泸州某律师事务所董某某电话预约阅卷申请后,及时告知院内对口部门,认真回复相关信息,充分做好阅卷准备工作,使得董某某一行到院后在当日内完成阅卷,获得了申请人对我院律师接待工作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