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4:47:14来源:法律常识
劳荣枝案的代理律师吴丹红被江西高院投诉到北京律协后,他自己签名了一份申辩,给您们说一下。
高院投诉的内容两点,一、吴庭外的发言,涉嫌违规炒作案件二、庭审时的发言。有诋毁办案机关的不当言论。
先说律协会怎么查,律协里面有一个惩戒委员会,有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都是资深的各个专业领域的律师组成的。收到投诉,先会看是否构成立案条件,同时也会让被投诉的律师做个说明,如这里吴的申辩材料。
吴在申辩中陈述自己拒绝了一切媒体采访,至今没有看到案件审理期间有关本人的任何报道,也没有针对该案发表过任何炒作性文章。
这个很好查,而且举证责任应该在高院,您来投诉,就应该提供某年某月吴自己说了什么,是属于违规炒作,而关于庭审的诋毁办案机关的不当言论,江西高院应该会提交这方面的证据,律协应该也会看回庭审的实时视听材料。
如果庭审刑事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质疑,就不被认定为“对办案机关的诋毁”。
我相信北京律协会有个公断,之前湖南娄底中院也因为一个刑事案件通过司法厅投诉到北京律协,律协也立案了,但最后是不支持投诉请求。只是对该案律师给了一个规范执业建议书。
劳荣枝案我出了7个视频,从研究一审的判决书,官媒披露的庭审细节,及二审的判决书,都论述了劳荣枝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现在等最高院的死刑核准。但劳荣枝就算最后被判处死刑,如果她的辩护律师是合法的,据理力争的辩护,我相信律协也会应该会对该投诉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