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7:33:34来源:法律常识
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30日讯(潘诺娜) 3月20日,在青神县政法委领导下,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人民检察院、青神县人民法院、青神县司法局对刑拘直诉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讨论并达成共识,构建公安、检察、法院、值班律师“一站式”办案机制。
据了解,“刑拘直诉”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且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审查批捕,也不变更强制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而实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的依法快捷办案。
在此背景下,3月28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在眉山市看守所开庭审理了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该案系公、检、法、司就办理刑拘直诉刑事案件形成机制后眉山市首例案件,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宣判仅用了七天时间。
“刑拘直诉”从立案到判决,少则七日,多则三十日,相对于传统刑事案件办案模式又快并便捷,实现了优化司法资源,做到简案快审快结,减少了再犯罪可能,降低了羁押成本,有效降低了批捕轻刑率,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提高了案件质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下,青神县人民法院在各办案机关密切配合下,将刑拘直诉探索转化为实践,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