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7:58:33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9月21日,记者从“扬州拆迁户开车撞人案”当事人韦刚及其家属辩护律师处获悉,律师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此前,2019年6月2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对韦刚的指控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020年3月16日,该案再次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韦刚获刑15年。
在这起围绕拆迁纠纷产生的案件中,韦刚驾驶黑色尼桑轿车连续两次冲向人群,冲撞拆除人员和群众,当场造成1死9伤,9名伤员中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冲撞后,肇事嫌疑人韦刚被现场人员殴打。事发后,韦刚被抓。
据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通报显示,拆迁队陶冉雇用的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指使20多人负责“维持秩序”,公安机关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陶冉、张志勇、颜金以涉嫌“ 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从韦刚家属提供的检方起诉书中看到,被告人陶冉、张志勇、颜金等人在负责拆迁前,就在多个地方有过违法犯罪活动,检方指控称,陶冉、丁言方、张志勇、颜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20年7月28日,拆迁队陶冉等人被检察机关及韦刚家属起诉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江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而与此同时,韦刚家属对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结果不服,选择上诉。时隔近半年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从韦刚及其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律师认为,拆迁队人员被冲撞后,到底是两死八伤还是两死九伤,官方给出了两种结果,“但是死者的死因,与韦刚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鉴定结果与判决认定相矛盾,为什么韦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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