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0:13:07来源:法律常识
3月14日下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韩明文担任审判员,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新江通过云间系统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山城区办理的首例涉疫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马某某在微信群看到宋某某的求购口罩信息,便虚构有大量医用口罩出售的事实,骗取宋某某微信转账12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货,拒不退款,并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个人债务。马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立案侦查。
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取证。3月11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山城区检察院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进行讯问,马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3月12日,山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马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城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当庭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下发后,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成立涉疫刑事案件专案组,与公安、法院建立了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保障涉疫刑事案件依法精准快速办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防疫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