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8:51:4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原创稿
“扭转乱象,创立机制,构筑金融风险防范壁垒。”“最不易是革故鼎新识胆略,最难得是一身正气冲云天。”2021年2月28日,《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颁奖典礼在央视播出,大幕拉开,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美满健步走来,拾阶而上,登上“荣耀之路”。
2020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20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举办,评选十位“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活动结果揭晓。历时三个月,经过了重重评选,吴美满脱颖而出。
“犯罪嫌疑人不开口,那就让电子证据开口!”
2016年3月,在基层院历练了二十余年的吴美满调任泉州市检察院,受命组建金融检察处(2019年10月更名为第四检察部)。
新机构成立不到一个月,就受理了公安部指定泉州管辖的一起重大证券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已到案的尚某以涉嫌内幕交易罪提请批准逮捕。公安专案组成员小蔡介绍,全案共6人,此前提请逮捕的2名同案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证据表明,尚某与基金公司经理王某在该股票敏感期内有联络,并操作六个账户大量买卖该股票,获利1000余万元。尚某拒不认罪,王某未到案,而此时,放眼全国,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被定罪尚没有先例,该案疑难、复杂,无疑是难啃的硬骨头。喜欢挑战的吴美满迎难而上。
“内幕交易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所有的犯罪轨迹都会在股票操作系统上留痕。”吴美满不拘泥于口供,转向审查行为人所使用的证券账户、资金流向、交易记录、通联记录和历史对比等客观电子证据,以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她没日没夜埋在如山的卷宗里。”回忆起案件办理之初所遭遇的瓶颈,吴美满的助手吴景波记忆犹新。
“8月大量买入股票,9月抛出。而买入、抛出这个区间,正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这个发现,让吴美满增加了信心。对照两高关于内幕交易犯罪《司法解释》,她作出专业判断:尚某的行为符合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应予批捕。
这类新型犯罪,如果按传统口供思维去侦查、审查,就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犯罪嫌疑人不开口,那就让电子证据开口!”泉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听取案情分析后,赞同了她的意见。对尚某批捕后,吴美满列出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重点,从重口供转向补强客观证据。
5个月后,王某在北京家中落网,其他同案人相继抓捕到案。
批捕只是办案的一个强制措施。
捕得了,还要诉得出,判得下,这需要进一步核实三大关键问题:某上市公司停牌的事由是否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哪个区间?王某是否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这三个事项,在捕后继续侦查中,从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函件中得以明确。”小蔡回忆,在吴美满的精准分析引导下,侦查方向明确,经过攻坚克难,案件终于顺利侦结。
2016年10月、12月,泉州市检察院分别对王某以涉嫌泄漏内幕信息罪、对尚某等5人以内幕交易罪提起公诉。
然而,指控证实犯罪并不那么简单。
2017年5月9日至11日,泉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对金融犯罪和对本案透彻研究的程度,都出乎意料。”吴美满的专业水准,赢得辩护律师的尊重。法庭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公诉意见。
2017年11月,泉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6名被告人分别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福建省高级法院于次年12月裁定维持原判。
“‘零口供’和‘高刑期’,是办理这起证券犯罪案件的重大突破,为侦办类案提供了经验借鉴。”看到公安部的贺电,吴美满感触良多,“越是大案难案,越要办成精品。”
“求极致,只因使命担当”
从办理零口供内幕交易案得到启发,吴美满意识到大数据思维和应用能力在有效应对新型经济犯罪态势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而又“裂变”出一系列研究成果:研究课题《大数据技术在金融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获第六届金融检察论坛一等奖;研发同名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当面和网络授课受众已逾万人次。
“我感到,应当把办理典型案件成功经验和形成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让大家共享,以实现金融检察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理论研究、编写书籍、传播教学,这些可资借助的有效载体,便自然而然成为我紧张工作之余始终放不下的热爱。”吴美满说。
吴美满的同事林良集介绍,透视研究个案和类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发力社会治理,彰显法治担当,是吴美满奉行的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她把“融通化研究”作为泉州“1 6”金融检察模式的重要业务版块加以构建和发展,成为泉州检察的一大“金”字招牌。
针对辖区内恶意透支型信用卡涉嫌诈骗多发现象,吴美满带领团队进行长达一年半的深入调研,形成近2万字的专题报告。运用调研成果,优化金融生态,泉州金融检察对症开方,建议金融主管部门加强对各银行在信用卡制卡、发卡、催卡环节的监管整治;联合公安、法院出台《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案件会议纪要》,防止把因市场原因或家庭变故造成客观不能还款的善意持卡人变成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责。
金融检察,一头系着国家安全,一头连着百姓“钱袋子。”除了办案,金融检察官还应做什么?能多做点什么?吴美满时常问自己。
她的答案是,“立足实践沃土,探研前沿课题,研发传播精品课程,让理论成果更好地反哺实践、推动工作;把脉金融犯罪动向,提出防风化险对策措施,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为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尽一份检察力量。”
吴美满说,没有人要求自己一定这样做,这是一种发乎内心的使命召唤,这是一个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张仁平 雷闽娟 吴世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