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4:10:07来源:法律常识
正义网讯(记者岳红革)“您好,我想查阅一下公安机关的补侦卷。”律师曹某拨打了电话。“好,您把阅卷申请发到邮箱等待回复。”案管办检察官回答。这是近日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的一幕。
曹某是陕西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去年底他成为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害人妻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案件移送到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案发原因需要公安机关再深入补充侦查。2月3日节后一上班公安机关将补侦卷送达检察机关。
“这些证据材料对案件定罪量刑关联都很大,根据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经检察机关许可也可查阅这些内容。我2月7日发的邮件,2月10日检察院就电话通知我,他们已经把卷宗光盘刻好让我去取,真是太方便了。”电话采访中曹律师表示很满意。
“由于与律师捆绑的专用业务平台只能向他们手机推送相关案件信息,这些书面材料平时都是要当面送收的,疫情防控期我们在互联网上设置了这个外挂工作邮箱,既便利律师传送查阅材料,也减少了人员聚集。”西安市检察院案管办检察官赵阿龙介绍道。
说话间,网络显示又有一封邮件未读,是西安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某发来的法律意见书。案管办检察官通过内部局域网点传给办案检察官。“我们也想及时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以便全面慎重把握案件的法律适用。”西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倪波说。
“战‘疫’期间,防疫办案都不能误,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通道也不能堵。从2月3日以来我们的外挂邮箱已接到律师传递的书面材料173件,涉及案件60余起。”西安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王庆红对记者说。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