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20:18:21来源:法律常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追究。今年10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就审查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
这是犯罪嫌疑人刘某车上的一段行车记录仪,只见在凌晨1点50分左右,刘某等4人从一片丛林中走出,其中一人手上还拎着一只活体野生动物,没多久,4人便有说有笑地上车离开。原来就在今年4月,刘某等5人驾车至密云区特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树林,使用弹弓、弹弓枪、复合弓等禁用工具,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等禁用方法,捕获多只野生动物。
接到线索后,警方迅速锁定了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次将其抓获归案。民警赶到一名嫌疑人的家中时,他仍在补觉,据嫌疑人称,凌晨才刚从密云回来,捕猎的野生动物就放在了家中。经查证,刘某等5人所捕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随后,刘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10月3日,此案被移送至密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1月18日,密云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刘某等5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12月10日,密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线上开庭审理,密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正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出庭。
据了解,此案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委《实施意见》出台后,北京市首例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的公益诉讼案件。
记者:张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