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4:09:01来源:法律常识
为加强案件释法说理,更好地发挥院领导办理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8月5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结的两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市检察院院领导作为承办案件检察官,围绕申诉理由和案件中的疑点向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
答复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检委会专职委员席建林分别作为两起案件的承办案件检察官,在宣读本院处理决定后,对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说明。随后,听证员和申诉人就本案焦点问题展开了多轮发问,承办检察官一一进行了回应和说理。三名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责,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两起案件申诉人的情绪由一开始的激动逐渐转向平和,对检察机关的处理表示接受。同时,申诉人对检察官引导其提起民事诉讼,及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表示理解和感谢。
今年以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强化公开促公正,以“检察开庭”的方式,对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进行公开听证,以人民群众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传递“检察温度”。为加强案件释法说理,市检察院院领导全部参与到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申诉案件,在征求申诉人同意的前提下,全部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公开进行释法说理,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今年二季度以来,营口市两级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13件,实现刑事申诉案件100%“检察开庭”,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