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1:13:57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包工头涉诈骗案重审:事关定罪的工程鉴定报告把证据数量搞错了】今年69岁的山西工程承包商郭秋昌,被检方指控在长治市一市政工程中虚报953万余元工程款,2019年4月被长治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上诉时,郭秋昌对事关定罪量刑的《工程鉴定报告》提出质疑。2019年7月,山西高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今年8月25日下午,该案在长治市中院重审开庭。据法院组织的对现场进行复勘的结果,原《工程鉴定报告》中的射灯等数量与实际不符。检方也当庭表示,原审鉴定报告确实存在问题。 在再审现场,检方认为,法院复勘可以证实郭秋昌申报的射灯数量属实,现场因绿地覆盖等问题,井盖实际数量无法核实。就目前来看,射灯与井盖数量均不存在虚增。对于原审采用的《工程鉴定报告》,检方承认该报告程序存在问题、内容缺乏客观性。辩护律师提出,该案不存在被欺骗的对象,也不存在被骗对象因欺骗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的问题。郭秋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被宣判无罪。 该案经过近5小时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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