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23:58:18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 惠阳一男子毕某上山烧马蜂窝引发森林火灾,所幸山火被及时扑灭,才没有造成太大损失。日前,毕某被惠阳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10日。
失火现场
据了解,这是惠阳警方破获的首个触犯野外禁火令的案件。
10月12日9时,惠阳区公安分局三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九小村加油站后山看见一男子骑摩托车上山,随后就听到一声巨响,不久山上就起了明火。
接报后,值班民警庄智丝毫不敢耽误,一方面联系消防人员和森林大队,一方面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事发现场。当他们赶到山下时,山上火势已经蔓延,几人迅速爬山抵达起火点。
当天正好是台风天气,山上树木又多,大风将火势进一步扩散开来,情况危急。 在救援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个多小时才将明火扑灭,而纵火的嫌疑人毕某也被办案民警在另一条小路上抓获。
嫌犯落网
经审讯,嫌疑人毕某是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因为现在蜂窝的价钱较高,于是就想到以此获利,原本想着台风天气人少,于是就到山上来烧马蜂窝,谁知马蜂窝受热膨胀发生爆炸将火带到了周围的树木上,迅速燃了起来,眼看着火势越来越大,毕某逃离现场。
惠阳警方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切实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对违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 郭秋成 通讯员 傅灿 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