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拘留律师,南房产

时间:2022-11-26 15:33:2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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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律师」犯罪嫌疑人因疫情防控被强制隔离期间能否折抵刑期?
  • 涉嫌强奸罪,皖子、端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 低价转手商品房,律师66万
  • 「南律师」犯罪嫌疑人因疫情防控被强制隔离期间能否折抵刑期?

    疫情下,犯罪嫌疑人被强制隔离期间判决时能否折抵刑期?疫情防控期间,很多犯罪嫌疑人家属都问及这一问题。

    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五条规定,拘留人的时候,必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对被采取强制措后投入看守所之前,应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目前各地对于犯罪嫌疑人隔离时间有7天-28天不等,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么,在隔离期间应否视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了人身自由,属于先行羁押?从目前各地办案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隔离的情来看,有些放在拘留所进行强制隔离,有些地方条件不允的,就集中于临时隔离点进行强制隔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事实上已丧失了人身自由,这种情应属于先行羁押。

    事实上1991年最高研究室关于隔离审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指出:被告人在被逮捕前被隔离审期间,事实上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这是对被告人采取的羁押措。不论羁押在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应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刑刑期一日。强制隔离可参考上述答复执行。

    作者:潇敏律师 /北成(南)律师事务所

    南拘留律师,南房产

    涉嫌强奸罪,皖子、端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律师:皖子 律师头衔: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执行、市律师协会九支部、西学院校外实务导师 案例:张某涉嫌强奸罪,庭·西望之辩律所皖子、端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一、案情简介

    张某与某同在某公司门店上班,双方均已婚。某经常和张某倾诉老公对她不好。2021年3月-4月期间俩人发生了三次性关系,分别在门店的小阁楼(当时有同事在楼下上班)、生间、门店收银台旁。门店外面就是街道闹市,旁边有超市。
    2021年5月份,某说她怀孕了,要去打胎问张某要钱,张某先后给了4300元给某去检。后某老爸电话找到张某说要给几万补偿,张某没有同意。2021年7月份,某及其亲到报案称某被张某强奸致本案案发。
    2021年8月25日对对张某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

    二、办案过

    接受委托立即会见向办案了解信息合法调走访合法收集有利材料

    2021年8月27日,庭·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皖子、端律师接受张某家属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张某,首先向张某详细了解张某与某发生性关系的全部过和细节,并向其解答法律相关规定,告知其可以自行辩护;其次,律师到侦与主办人员沟通了解相关情;再次向张某家属了解相关情,如:张某与某交往情,微信聊天。通过详细了解情,深入分析证据材料,皖子、端律师认为,能对张某立案并刑事拘留应当是有一定证据的,由于侦阶律师无法阅卷,但从会见及了解的情及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看,我方认为本案张某与某之间的婚外性关系,不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张某争取不予逮捕还是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进行类案检索分析案情撰写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辩护意见

    掌握了本案的基本情后,辩护律师做了检索类案,特别对同类案件有取得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案件,对实务的观点、认定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本案辩护思路后立即着手撰写不予逮捕辩护意见,并在不断与家属沟通过获得更多信息和材料反复斟酌修改。

    2021年9月1日,报送批捕,2021年9月4日皖子、端律师及时到案管中心了解到承办人员,并及时请承办检察官当面听取律师意见,得到同意。在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我方辩护意见后,提交了详细不予逮捕辩护意见和证据材料。

    把握审批准逮捕时间点继续跟进案件进展最后冲刺静待花开

    在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后,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电话或当面向承办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必要时提出补法律意见。2021年9月7日下午,张某家属接到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张某于当晚10点多走出了看守所。对张某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三、辩护思路

    审逮捕阶主要是事实之辩锁定基础事实提出合理怀疑寻找合理解释击破指控逻辑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从双方关系状态、发生性行为的环境、发生行为当时的情、发生性行为后女方的态度、以及女方报案的动机和目的等事实和情节存在多疑点和不合常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嫌疑人张某没有违背妇女意愿,也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与某发生性关系。结合本案存在的疑点和不合常理之处,认为本案不合应当批准逮捕的条件:

    疑点一:张某之间是同事关系,双方一直互相暧昧,几次发生婚外性关系

    张某与某都是南市某公司分店的员工,俩人经常一起看店,一起聊天,据一起上班的同事俩人关系很暧昧,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证实。因此2021年3月,在某与老公闹婚,向张某倾诉老公不好的情下,相互产生性冲动发生婚外性关系也是合人性规律的。

    疑点二:从张某几次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环境、发生关系的姿势、行为情节来看不存在强迫行为

    张某与某发生三次性关系都是在一起上班的门店,门店位于热闹的闹市,店门旁都有超市和其他店铺在营业,店门口人来人往,都是在天上班时间,店门都是打开的,客户随时可能进来,在店阁楼上发生关系,阁楼下还有其他店员在上班。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关系时,只要女方喊叫或反抗,很容易被,男方不可能得呈。强奸一般都发生在黑夜或者偏僻的地点或者封闭的外人很难的地点。因此,在天并且在近似于公共场所强人与自己发生关系这是无法解释的。本案俩人发生性关系的过,某没有任的喊、救或逃跑等任语言和肢体上的反抗行为,不合强奸案的常态,无法证明她“不愿意”。

    因此,从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环境、发生关系行为、细节来看不存在强迫行为。

    疑点三:张某发生性关系后没多久,及家属存在向张某敲诈勒索要钱的行为。不排除及其家属索要钱财不成,心存不满,虚构被强奸的事实而报警

    据张某,其与某发生性关系后没多久,某称她怀孕了,要张某给钱去打胎,张某先后给了4300元给某去检,并说再给5000元给某打胎买营养品补身体。后某老爸电话给张某说要给几万元,这个事实张某爱人可以证实张某告诉过她。

    如果某是被强奸的,么家人知情后,按常理一时间应当选择报案或教训张某,为什么选择问张某索要几万元钱财,并索要无果几个月后才选择报案,不排除某及其家属索要钱财不成,心存不满,虚构被强奸的事实而报警。

    疑点四:本案最大的疑点,从及家属报案的时间来看也不合强奸案的常情常理

    张某与某几次发生性关系是在2021年3-4月,2021年5月某及家属称某怀孕向张某索要钱财,索要无果后,2021年7月某及家属才到报案称张某强奸某,机做了两次笔录,后没有立案。后某家属多次到找,2021年8月24日才立案。

    按照常理,女方被强奸后一般都选择立刻报警。本案某及家属在敲诈勒索行为无果后几个月后才选择报案,不合强奸案的常情常理。

    疑点五:发生关系后张某双方身上无任伤痕,双方衣物完好情来看也不合强奸案的常理

    张某与某发生关系时如果出现强迫女方反抗,身体定会发生外伤或衣物扯坏的情,本案双方身上无任伤痕,双方衣物完好的情来看,双方发生关系之前、过中、之后都没有反抗和强迫行为。

    疑点六:2021年6月张某发生关系后两个多月,俩人在微信直非常暧昧聊天;2021年7月老公主动加张某老婆微信,并发张某微信聊天手机截屏给张某老婆,可证实张某婚外情关系

    结合上述种种疑点,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没有分证据证实嫌疑人存在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去强奸“受害人”的主观故意以及客为,若仅凭“受害人”的一言之词就认定嫌疑人涉嫌强奸罪,是违反了刑法的谦抑性,也不合法了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建议对嫌疑人张某不予逮捕,以避免错误逮捕造成的冤假错案。

    四、办案结果

    某市对张某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五、办案心得

    根据2020年全国检察系统大数据,审逮捕嫌疑人85.8万人,其中不批捕8.8万人,不批捕率10.2%。因此,要取得不予逮捕的结果,对律师辩护工作确实是很大的挑战,既要敬业专业、高效有,还要把握好时间点。本案庭·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皖子、端律师接受张某家属委托后,实现了救援时间内10护,张某得以释放。再次证实了刑事案件律师及早及时介入的重要性和庭前辩护的重要性。

    另外,律师争取得到家属的全力配合支持非常重要。在本案中,张某涉嫌的是强奸罪案,张某妻子受了很大的委和压力,但依然顾大局识大体,给予律师的信任和配合,使得律师得以了解细节情及掌握有利证据,在辩护工作中一举取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


    简介: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执行、市律师协会九支部、西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扎实的法学功底,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擅刑事辩护、刑事风控、财富传承、法务。累计办理和参与办理的案件达200多件。中国西分社、中国物流集团、万地产集团、西先物流股份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担律。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某等人涉嫌故意杀人案、黄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谢某涉嫌罪、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王某涉嫌网络开设赌场罪、黄某涉嫌西跨省特大贩毒集团案、西梧州最大涉黑案某进行刑事辩护,具有独特的办案经验和技巧,部分案件取得不予逮捕、缓刑、从轻的辩护效果。勤勉尽责,亲办精办每个案件,赢得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获执业理念:做一个有暖、有情怀、向善精进的律师。

    低价转手商品房,律师66万

    案发不到7小时,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即被破获,警方追回被盗现金25万余元;律某以低价转让南市商品房为手,了忻城县某66万元,忻城县局将林某抓获并追回赃款20万元。4月16日上午,忻城县局对外通报了该局近期破获的两起案件相关案情,并向受害人家属返还被盗、被骗资金。

    7小时破获特大入室盗窃案

    4月13日中午12时,忻城县思练镇接到报警称,南闷村弄元屯村民某彬放置于家中的27万余元现金被盗。

    在调过中,办案现场没有明显的撬盗和翻动的痕迹,作案手法与2017年破获的忻城县果遂乡系列入室盗窃案十分相似,且该系列入室盗窃案的案犯某强已于今年3月刑满释放。某强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近时间常到弄元屯游玩,特别是案发当天,他在案场出现,并于中午12时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离开。

    根据线索,办案认为某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下午6时30分右,经过思练镇街上的一发店门口时,了某强的车并一眼认出正在店内的某强,遂将他制服并捉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某强如实供述了自己到某彬家中盗窃现金2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当天,他某彬家中无人、家门未锁后,便进入某彬家中行窃,在拿了抽屉里的部分现金后,又用抽屉里的钥匙打开柜子,拿走了某彬准备用于建房的27万元现金。除了部分赃款拿到柳州挥外,剩余的现金藏在果遂镇加明村其家中。从某强家中的被子、床垫、柜子和他奶奶手中追回了被盗现金25.09万元。

    目前,某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低价转手商品房,律师66万

    2018年11月24日,忻城县女子某来到忻城县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被律某了66万元。

    某告诉,2018年6月1日,林某向她透露了一个消息,一老板因无钱支付给林某诉讼,便把位市凤岭场一套110米的商品房交由林某以每米6000元的低价出售,售卖款拿来抵诉讼,前提是买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

    信以为真的某当即将30万元定金汇入林某之女林某雯的银行账户,3日后,她又将36万元存入林某雯的银行账户。在骗得66万元房款后,林某便很快挥干净。自己被骗后,某多次要求林某退钱均无果,于是向报案。

    经,南市凤岭场建设的楼盘均为商贸、出租、写字楼房屋,没有商品房预售,且此处楼盘已于2016年停工,面临破产重整。犯罪嫌疑人林某系南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两次前科。

    2月13日,忻城县局在南市将林某抓获。次日,因涉嫌罪,林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归案后,林某表示愿意把骗得的66万元分3次退还给某,目前林某已经退还20万元。

    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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