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4:29: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为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进行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人主持,办案检察官分别邀请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被害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首先由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分别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及逮捕必要性等问题发表意见,被害人也对是否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办案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上述人员的意见,并结合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嫌疑人的具体犯罪情节等,对三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开审查改变了以往书面形式审查逮捕封闭运行的模式,能够听取各方意见,全面审核证据材料和了解案情,推动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