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5:48:22来源:法律常识
题图=宋涛 麦读视觉总监
肖扬:天下事,无患难行,患无行之人
赵蕾 南方周末2007年
他让我们看到了在当下中国顽强改革的最高法院。受命于这样一个时代,民意对司法的不满,足以淹没他对基本理念的反复倡导,足以掩盖他行动的光芒。
2007年,肖扬完成了他任内最后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复核权。70岁的他也就要离开了。
三个月后,这位主政中国十年法院工作的大法官将卸下院长一职,走出北京东郊民巷最高法院的院门。他会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没有人知道。
近乎十年前,踌躇满志的肖扬终于站在了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席位上。那一年,他已经60岁。
24岁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肖扬当过法律教员和公安干事。之后15年都在干党务工作。
那15年与法律无关的日子,成为肖扬人生最大的遗憾。他说,这个国家的遗憾,在于法治中断了很久;而他个人的遗憾在于,学了法律却很长时间没有干与法律有关的事。
1983年,偶然机缘下肖扬重返法律圈。45岁的他,只争朝夕。
1998年,肖扬开启最高法院院长之责,60岁的他,更加只争朝夕。
收回死刑复核权时,肖扬说过,要让每个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位法律学者说,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也将交由历史去检验。“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
肖扬(1938-2019),广东省河源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66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第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曾于 1998 年至 2008 年间,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上下不讨好”的大法官
肖扬入主最高法的前五年,曾被认为“政治上幼稚”。
这个评价源于他“脱离中国现实”的司法改革。
不幸的是,他的改革似也未能获得多数基层法官的理解。
基层法官们抱怨,肖扬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十年,是他们最忙最累的十年。统一司法考试让很多人进不了法院,特别是在中西部,法官后继乏人,令人心忧。最高法院推行法官职业化,学习、培训太多,很多法官应付不来。
相应地,法官待遇却没有实质改善。苦盼多年的法官津贴在2007年姗姗来迟,一位高级法院厅长说,看着拿到手的230块钱,哭笑不得。
也是在这一年,当有些部门在揽权揽财时,法院大幅下调诉讼费。肖扬解释说,想让有理无钱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法院诉讼费的锐减,令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运转都成问题。
在这些法官眼里,他们的院长太“弱势”,有人甚至说他是“三交”院长:交枪、交权、交钱。
当司法部长时,肖扬就以“交”出名。他主张司法部将律师交出去,让律师走向市场,一度引起地方司法厅局的不满。有人说,他还想把公证、劳教也交出去,身边人说他傻。
肖扬也在“揽”。1989年,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时,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并倡导立一部反贪法。有人评论说,反贪局的成立,是向世界公开承认,中国是有贪污腐败。
任司法部长时,他把法律援助制度引进中国。这个不赚钱的活儿,被分派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头上,这被律所视为“劳民伤财”,加重负担。
从最高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法院,肖扬干了很多事,却鲜有让他所在系统内的人们直接受益。
一位与肖扬同事的法官说,十年司法改革,一定程度是部门扩权的过程。但肖却在不断让渡权力。他所做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司法的归司法,让行政的归行政,还原法院本来面目,让法院心无旁骛地专事审判。
肖超越部门本位主义的改革思想,让法院系统扩权,特别是经济权力的希望落空。
然而,理解肖扬的人,却深感希望。曾在他身边工作过的人说,有他在就有朝气。
一位知名时事评论员听过肖的演讲。他说精彩程度不亚于法学家,说理充分而且充满激情。在最高法院的内部讲话,肖扬也以其开明和大胆让很多法官击节叫好。
他们中的一位说,肖扬对现代法治观念的体认,常让人觉得他不是50年代的法科生。50年代苏联法与国家的理论占据主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西方法学。
给中央领导上课
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这是肖上台后做的一件大事。
手持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和持记者证的媒体记者走进了此前神秘的法院大院,当在法庭聆听控辩双方的交锋时,他们获得了完全崭新的体验。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肖扬应是深以为然,他说,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些法治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常被法学者提及,但在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说出此话的,肖扬是第一人。
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说,肖扬这些年所做的,大多是现代法治中的常识性安排。“在这种环境下,他只能以客家人特有的执著和韧劲一点点地做。”有人这么说。
1938年,出身于广东河源县贫苦家庭的肖扬,天性中携着客家人强大的抱负心和宽阔眼界。他有客家人的坚忍,有法律人的自觉,也深谙中国现实政治规则。正是他当司法部长的第二年,他力推向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
1994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上了首堂法制课。之后,中央领导听法制课成为制度。
次年,筹备第三次讲座时,肖扬向中央提出,希望介绍法律界最关注的依法治国问题,正是在这一次讲座的总结讲话中,作为最高领导的主席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
从此,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关于依法治国的探讨形成热潮,有关“法制”与“法治”的讨论成为思想界的焦点。
接近他的人这样解释肖扬的开明:他历经中国法治衰兴之路,他从开风气之先的广东起步,他爱好的法律史给他以熏陶。
有人说,他是在为开明思想和审判独立奋斗。也有人说,他太激进,太理想主义。
肖扬致力推进的司法专业化也招致非议。在任最高法院院长的第二年,1999年,最高法院广发英雄帖,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结果应者寥寥。
有人戏称,资深律师一个案子的律师费,抵得上首席大法官一辈子的工资,怎么可能看得上最高法院法官这种清淡之职?
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肖扬一个月的法官津贴是340元。
从社会法律精英中纳贤以失败终,但肖扬做成了另一件事——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中国从此告别了以政治合格为主的法官任用标准。法官这一“党和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第一次有了专业方面的任职要求。
司法改革家
2002年,中国法官们卸下半个世纪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扬一心坚持要从里到外改造中国法院工作者,要让他们更像真正的法官。
肖说,法律的权威,与其说是一种权力,毋宁说是一种威望。
然而,这一彰显法庭威仪的举措也让他受到指责。有些人诟病其为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更尖锐的质问是,为何搞那么多西方的玩意儿?
2004年,作为中国20年来首次访美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了一次演讲。“司法改革怎样处理司法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的关系?”有位美国教授这样发问。肖谈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到场旁听者说,显然他的回答不能让人满意,当然,身为中国大法官在这样的场合也不可能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回答。
另一位美国教授问,最高法院打算怎样通过司法保护宪法权利。肖扬回答说,根据中国的法律,解释宪法的权力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没有权力解释宪法,也不能做出违宪审查。但有一个趋势,那就是宪法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宪法权利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在那次演讲上,他和当时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分享了各自职责的差异,这番比照,引来了掌声和欢笑声。
同是大国之大法官,肖扬深知,身边这位美国同行要远比他拥有更多来自法律所赋予的尊荣和权威。
然而,民众对司法的极度不信任,让肖企图重建法院权威的努力显得非常尴尬。
当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赔偿、法院又迫于政府压力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时,民众不相信法院;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间流传时,民众不相信法院。
肖扬推出错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证个案的质量,却使法院内部生起请示之风,充斥行政式命令。为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他提出公正与效率并举,有人说,法院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公正。
他显然无法解决司法权威缺失的问题,他只能保证每次遇到拦车告状的人,都停下来。他说,要么有冤情,要么有审判不公问题,总是有难处,老百姓才会采取这个办法。
一位学者说,最高法院院长领导司法改革,这本身就是个悖论。因为法院也是改革的对象。
肖扬在这个悖论中行走了十年。
有学者说,肖扬开启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空间。尽管诸多探索是社会合力的结果,肖扬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功不可没。
“他逆来顺受,立志改革却无能为力。”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这样理解他们的最高院长。这位西北一隅的法官说,肖扬卸任那天,会给老院长寄封信,感谢他和他的十年。
敢冒风险的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
《各界》杂志记者彭伟祥采访于1999年
退学北上的客家少年
肖扬:我很小就离开了老家,几十年都在外面。但家乡的印象是非常 清楚的,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穷乡僻壤,山清水秀。穷,是穷出了水平 的,但我非常爱我的家乡!
记者:您当初是如何走上法律道路的?
肖扬:我在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念高中的时候,因为惠州距台湾、香港 很近,有很多“敌特”在那里活动,学校就选择一些人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学校秩序。当时我被选为治安委员,了解一下社会动态和学校动态,不知不觉地觉得做这个很有意思,我的班主任老师就认为我学法律合适,我就接受了老师的建议。先是坐船去广州投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因为当时中国人民大学是单独招生的,我是法律系第一个报名的学生;回到惠州后又参加了统考,报考的是中山大学的法律系和历史系。
记者:当年,您同时被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山大学录取,在二难之间, 您是如何选择的呢?
肖扬:我先是被中山大学历史系录取了,报到学习了20天吧,中国人 民大学法律系的通知书才收到。当时人大的报到期已过十几天,中大也明 确告知,去可以,但若人大因逾期不收,中大也不会再收我。我咬牙退学, 决定到北京来赌一下,实在不行,就明年再考一次。到人大后,什么也没说,我被录取了。
记者:听说您毕业后到新疆政法干校后只上过一堂课?
肖扬:是的,我的学员都是在一线工作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干部,当时因为中印边境战争爆发,他们就都回去维护当地社会治安或上前线去了。学校几乎没学员了。我觉得闲着没事干挺难受的,我们上不了战场。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要求回到自己的老家广东去,没想到就那么痛快,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办完了调转手续。
做公社书记的日子
记者:后来您怎么又当上了公社书记?
肖扬:那是我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当时,下放劳动2年后,我调到县委工作,跟着地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到农村去搞“基本路线教育运动”, 搞完了运动就把我留下了,他们说:你别走了,在这儿当公社书记吧!既然留了下来就决心做好这件事。我不在公社住,住到生产队里,跟农民吃住在一起,这样就知道农民想什么干什么。在我当公社书记的6年里,连年增产增收,也挺凑巧的。
记者:您是怎么回到政法系统的呢?
肖扬:那也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时我是清远地委副书记,主管农业,突然有一天宣布清远地委与韶关市委合并,省委书记王宁也来了。
他从名单上看到我是学法律的。怎么会有一个学法律的人来管农业呀? 他感到有点奇怪,马上跟当时市委一把手讲:这个人你们不要安排,由省委来安排吧。所以我就没被安排。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去干什么?隔了两天,省委书记找我谈话,决定把我调到省检察院任副检察长。这样我终于又回到了政法队伍。
《暂缓逮捕》的故事
记者:1986年就任广东省检察长后,就主动与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了工作关系,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肖扬:当时我记得是12月8日,我邀请了香港廉署专员班乃信访问广东。为什么?主要一个出发点就是当时改革开放几年后,出现一种现象:贪污贿赂犯罪增多,卷款潜逃的增多,逃往香港的增多,一过罗湖桥,你就没办法抓他了,我感到这样下去国家损失太大,但不打开同香港廉署的渠道你就无法把这些犯罪分子擒拿归案。当时班乃信是作为旅游者来广东的,我也是以个人身份来接触的。12月8日我们谈了一个上午。班乃信很有学问,对法律研究很深,后来就建立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个案协查,就是你帮我查一件,我帮您查一件案子。后来这一办法得到了最高检院的赞成,这个机构也变成两家共用,一个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一个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这一措施对打击贪污贿赂犯罪非常有力。
记者:珠江电影制片厂曾拍摄一部影片《暂缓逮捕》,据说其题材就是以您办理的一宗案件为蓝本的,也是您第一次提出检察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
肖扬:案子是这样的:广东一家化工厂正、副厂长贪污11万元,当时他们的产品名闻国际市场。作为产品专利的发明人,奖励给他11万不算多,但他没有申请发明权,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非法取得11万。当时2000块钱以上就构成犯罪,5万块钱以上要杀头的。但这个人非常坦白,抓到后马上承认,态度很好。这个人不跑,非常热爱他的工厂。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完全可以不用把他抓起来,因为他承认了,什么时候要取证要他谈,他就什么时候到,所以决定暂缓逮捕,要他在生产实践中带罪立功, 这人也非常感谢,跟外商谈判时他同样出席。后来判了缓刑,一直表现很好。当时,这一举动也意见不一。犯了罪理所当然要抓起来,但我们法律 并没有规定说非要抓起来才能送上法庭,而当时是不抓起来同样可以送上法庭,判了缓刑。
记者:海外传媒曾称您为内地反贪专家,听说您曾负责起草《反贪污贿赂法》,这一法律现在尚未出台。
肖扬:专家称不上,我认为抓反贪要抓两件事:一是反贪局;二是反贪法。所以我一直致力于想把这部法搞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能够出台,我感到很遗憾,我考察了许多国家,汇集了各国反贪法律规定,它们不但是刑法有专章规定,还有专门的反贪法,我比较倾向要搞一部反贪法。 后来我离开检察机关了,也没再过问,把活留下了。
法律援助引进中国
记者:在任司法部部长时,您把中国人一度陌生的法律援助制度引入 中国,听说这是您最感欣慰的事?
肖扬:我对这件事情很看重。因为它既是法律制度又是社会保障制度,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这也算是为群众办了点儿实事吧。对于这一法律援助制度,我还是想能够再完善一些,比如说诉讼时是不是可以给援助,这就没有法律规定了,我将来还要推动属于诉讼方面的法律援助,为无能力打官司的贫残弱小者提供必要帮助,确保法律的绝对尊严和独立。
有法不等于依法治国
记者: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后,您一直强调法院是维护正义、主持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一定要公正。究竟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
肖扬:只有彻底消除司法腐败,才能做到司法公正。法官腐败一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循私枉法、贪污受贿;一是掺杂个人感情,不一定谋私,但法官在感情上偏袒一方,也会导致审判不公、司法腐败。所有腐败现象归根到底是跟法院法官滥用审判权有关,跟利用职务特权有关,因此司法公正与司法腐败是连在一起的。
记者:就任最高法院院长后,您是否遇到过拦车告状的?您怎么看待他们?
肖扬:碰到过,据我的警卫统计,前后有10次左右。每一次我都觉得拦车告状的人,并不都是刁民,也更不可能是坏人。要么有冤情,要么有审判不公问题。也不排除有个别纠缠的。他总是有难处,他才会采取这个办法。所以,每次,我都停下来,让工作人员把他的告状信收起,转给主管部门,移交法律程序处理。每一件案情必须做出回答。
“跟着我太受苦了”
记者:去年60岁生日之时您是怎样庆祝它的?是否有很多感慨?
肖扬:生日没有庆祝,感慨是有的:自己已不知不觉进入老年期了。 那天晚上就我们家几个孩子和我的夫人一起吃了顿饭,我不吸烟不喝酒。 没有告诉友人生日没人知道,我也不想张扬。另外呢,我的母亲还健在, 90多岁了,应该为她做寿,而不应该为我。
记者:听说,您的夫人是您的同乡,也是客家人,您一直忙于工作,与夫人聚少离多?
肖扬:我常跟她讲,跟着我太受苦了。确实,我夫人为我付出了很多,家中老人及小孩全由她照顾,她也有她的事业,是位高级工程师,为了我,她提前退休了。
记者:四个儿女中您更偏爱哪一个?
肖扬:四个都不错,各有特点吧。小儿子现在人民大学读法律,一回家就要提出许多新的观点跟我争论,他对法律兴趣比较浓;小三也是学法律的,刚刚研究生毕业,性格活泼,法律问题钻得比较深;两个女儿是双胞胎,特别有趣,一个学国际经济,一个学国际政治,她们俩也特别厚道,讲话都不大声。他们四个也常问我:爸爸你到底喜欢谁呀?我跟他们开玩笑:四个第一呀!小三很调皮,就数着五个手指说:从两边向中间数都是第三个最长,当然是最喜欢我啦。我就说,你是自我感觉良好啊!
记者:您平时有哪些业余爱好?
肖扬:下象棋,打太极拳,游泳,打桌球,都还可以。
记者:平时喜欢读什么样的书?
肖扬:读书比较杂。最喜欢研究的是法律了,一是历史和法制史,二是作为法院院长其它法律也要钻研。三句不离本行嘛。除此之外,我比较喜欢看古书、经典著作。
“它是国家法制的象征”
记者:回想过去,有什么事是您最快乐或遗憾的吗?
肖扬: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起每次办成一件事,我就感到很愉快。比如说,办成第一个举报中心、第一个反贪局、与香港廉署达成协议,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中央确认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宪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等等,我都很高兴。最大的遗憾,是我们国家法制建设曾中断了很长 时间,没有把民主法律建设提到应有高度,自己学法律却没能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我长期致力推动的反贪法至今尚未出台,也算是一大憾事。
记者:您是一个非常具有创意的人。您是否遇到过压力或非议?
肖扬:我在一生中,总想为党、为国家和人民做成一点事,一点实事, 不想就摊守摊。要想干事就会有风险,你想不干事做太平官,那当然就没有风险了。推进每一项事业,都要付出艰辛努力,也可能遭来一些非议。 这是你开始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应该有思想准备。坦率地讲,我做每一件事,都要想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都把它估计到了,我才会去做。我喜欢办事果断,但在考虑问题时必须细致。说实在话,有些事我花了很多时间, 白天晚上,没有想清楚,我一定不会下决心,也一定不会提出来。提出来,我就一定要干,就要干好它。哪怕有艰难险阻,冒着风险我也会千方百计去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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