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8:37:21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
各类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新闻屡见报端
不少基层民警在正常执法过程中
会遭到当事人的暴力抗法
一些群众可能认为这些
只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小磕碰而已
殊不知这些“阻碍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
构成妨碍公务罪
近日,赣榆公安分局就处置了一起暴力阻碍执法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1
事件经过
9月5日下午1时许,赣榆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墩尚中队民警在墩尚镇例行巡逻盘查,当巡至牛河村至郑庄村的路上时,发现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遂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车辆的男子把车窗摇下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从车内涌出,民警判断男子可能涉嫌酒驾,遂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可该男子表示并未携带相关证件。
随后,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于是民警便要求他下车接受调查,该男子拒不配合。当民警告知他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并依法对他口头传唤时,该男子却对民警的告知视若无睹。
抓扯民警并抢夺执法记录仪
然而就在男子与执法民警对峙之时,原本坐在车里的男子亲属突然下车,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法,企图给男子制造逃跑的机会。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民警临阵不乱,全力控制住该男子防止其逃脱。
掐住民警脖子
整个执法过程中,民警不断告知妨碍执行公务的严重性,但对方拒不听劝依旧阻碍执法。随后,民警向110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
民警胳膊被抓伤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驾驶员已被受伤的民警控制住了,但是另外两人却已经逃离。我们以驾驶员为突破口,对逃跑的两人进行调查。经过工作,当天便成功将涉嫌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接办此案的墩尚派出所民警胡健说道。
目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刘某一、刘某旗已被赣榆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此外,当天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刘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小伙伴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02
来自警察蜀黍的提醒:
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进行口头传唤调查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更不得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民警执法,否则将涉嫌妨害公务罪,得不偿失。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让执法行为阳光透明,让大家的权益得到更妥善的保护。
供稿:赣榆公安分局
组稿:崔恩栋 莱 易 倪中硕
排版:滕梓言 薛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