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2:45:11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11月09日,河南源翔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案件研讨专题会在律师事务所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案件。会议由本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秦银来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刘夏,开封市人大代表张翠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王进学,刑事业务部全体成员及我市其他律所律师共14人参加本次案件研讨会。
会议内容围绕夏永壮律师、胡兴利律师及张继坤律师提供的疑难案件展开激烈讨论,同时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采纳检查量刑建议的合理性进行研讨。会上,各位法律专家和律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针对案情焦点和关键证据,结合各自理论知识与执业经验,从不同角度分析法律适用,使这些争议案件得到明确的辩护方向和有力的法律支撑。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采纳检察量刑建议的合理性做出如下总结:①控辩协商程序的必然要求; ②符合诉讼原理;③法院仍然既审又判,行使审判职能,且审判仍是刑事诉讼的中心; ④符合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原则,最后认为,它与“以审判为中心”并不存在矛盾点。
最后,所主任张献军做了总结讲话,他对各位与会人员积极参与案件讨论的热情给与充分肯定,并现场征询各位专家和律师同仁对刑事业务部今后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本次案件研讨专题会在全体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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