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6:22:55来源:法律常识
以潜规则长期把控警界
白道,乃官与官之间的官场潜规则。黑道,乃官与黑之间的场外明规则。文强案,为这种曾经只流传 于坊间和电影里的 “黑白 ”传说,提供了一种事实版本。虽然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仍在讨论中,但其背后折射 的官场江湖已可见一斑。
透过文强案,官场上的黑白逻辑顿现,也因此彰显出重庆打黑中整顿吏治的亟须和必要。
1992年 9月,37 岁的文强从巴县公安局调到重庆市公安局任副局长。
此后,他用了 8年的时间,官至正厅。受阻于重庆本地官员不能任正职的障碍,他在副局长的位置上呆了 16 年。
靠着这 16 年的积累,文强成为重庆警界威权极重的人物,也成为下属拜谒的重点对象。
在公诉机关对文强 100 余笔受贿的指控中,六成以上涉及 “买官卖官 ”。
这些行贿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通过逢年过节的点滴积累和 “孝敬 ”。起诉书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收 受贿赂的时间和地点,大多集中在每年的一二月份。
文强说: “在重庆市公安局,逢年过节,要给领导送个红包,意思一下,这是一种潜规则。 ”
和文强一起被起诉的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都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是文强的手下。
从 2000 年 到 2008 年,三人逢年过节便会给文强送去 “孝敬 ”的意思。赵利明送了 27 万元和一幅青绿山水画,黄代强 先后十次送了人民币 8.3 万元及价值 1.2 万元人民币的 OMEGA 牌手表一只, 陈涛先后 9 次送了 46.5 万元。送礼的显然不只是这三个下属。
起诉书中提到的,至少包括叶亨奎、冉从俭、谢岗、罗力、李大江、 汪道寿和徐强等人。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在庭审时说: “每年来送红包的人都很多,一年至少能拿二三十万长达十余年,用红包累积的投资,期望交换的是职务的晋升。
部分送钱给文强的人,在 10 余年间确实得到了照顾。例如,先后 5 次给文强送了 37 万元的徐强,如 愿获得了垫江县公安局局长一职。
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的证词称: “我在担任禁毒总队二支队队长的时候, 就知道给文 强送钱便能得到提拔。我看见三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被提拔成了科长,就也给他送钱了。
”文强说,这些人给他送钱,就因为他是公安局长,希望得到照顾,如果他是个普通人,就不会有人给 他送钱了。
官场江湖
从 1992 年开始,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长达 16 年,根脉深厚。 和文强相熟的人都认为,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江湖气,作风极其霸道。 公诉机关宣读的多名行贿人的口供称,给文强送钱,有时候并不是为了升职,只是为了维持一种比较
好的关系,让他不要为难自己。
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是起诉书中曾行贿文强的人之一。他曾亲身体验过这种 “被为难 ”的羞辱。 有一次,文强在一家俱乐部里唱歌,电话叫叶亨奎前来报到。叶亨奎迟到了几分钟,文强便当众对他
说: “还想不想干了,信不信我立刻让你下台。 ”
叶亨奎急忙道歉,文强便让叶亨奎给在场的十余个 “小姐 ”轮番敬酒。
在场的 “黑帮 ”头目马当都看不下去了, “我赶紧劝文强别生气, 把叶所长拉到一边, 我看见他都哭了。“他看重的不是你送他多少钱,而是一种尊敬。 ”下属陈涛说。
案发前,陈涛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从警 30 余年。公诉方认为,文强为陈涛担任治安总 队副总队长提供了帮助。
综合多方的证词可以看出,文强和陈涛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说,文强每次来,陈涛都会跟着来,前呼后拥,帮着拎包。
在王小军的形容中,陈涛对文强的 “恭维 ”,简直到了让他难以接受的地步。 “有一次,他让我出去帮他买花,我以为要送给哪个女孩子,没想到,他单膝跪地送给了文强。 ”
如此关系,却在 2007 年底和 2008 年初掰了。
以后有陈涛在的地方就不这种决裂在重庆市公安局众人皆知。 文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和他的下属说: 要叫我,否则我要发火。陈涛说,两个人之所以分道扬镳,是因为 2008 年初,文强刚刚过完生日,而他因为到香港去没有给他 带礼物,两人吵了两个多小时, “他叫我以后不准去他家,去了就打断双脚。 ”赵利明式悲剧 文强的作风,和其公安局副局长的公职联系在一起时,形成了一种威慑力。
赵利明的辩护律师张志伟说,生活在人情社会里,每个人都对这种关系感同身受。
赵利明比文强小 5 岁,比黄代强和陈涛大两岁。归案前,其职务是重庆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 任、公交管理大队副主任,曾担任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的专案组负责人。
自 1982 年在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以来, 赵利明从县公安局普通刑警做起, 历任重庆市公安局预审处指导 科副科长、审批科科长、经侦副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禁毒总队政委、出管办主任和公交总队副总队长。
据赵利明的律师介绍,在 27 年的公安职业生涯中,赵利明曾获得 17 次嘉奖,立二、三等功 12 次, 11 次评为优秀公务员,撰写的法学论文、理论调研和文学作品等获得全国、公安部、全市评比一、二、三等 奖二十余次。在公安刑侦、预审、经侦、禁毒工作中成功破获重特大案件 100多起,全国有影响案件 40 多起,其亲手经办的 20 多起典型案件,被中纪委、公安部、中央电视台、公安院校专题报道或录入教材、专 著。此次公诉,赵利明被媒体称为文强的三大金刚之一。但赵利明本人对这种 “荣耀 ”显然并不认同。
赵利明在供词里多次表示,他并不认可文强这个人,觉得和他交往非常累。在法庭上,赵利明的气质和文强等人迥然不同。发言时逻辑清晰,斯文有礼。赵利明自称,他曾经主动疏离和文强的关系,但很快发现自己 “被疏离 ”了。
“有一次,我们在夜总会唱歌,他故意把我留下,上来就说,你是跪着说,还是站着说。我半跪着,他 把我骂了近一个小时,说我心高气傲,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就是我有意疏远他,几次叫我吃饭,我没去, 他就不高兴了。有一次,陈晓亚给我打电话,说要出去旅游,我不爱和他们一起玩,就没去,后来我怕文 强对我有意见,就给她送了两万块钱过去。 ”
在文强把控的重庆警界,这种强大的气场和多年形成的格局,对每一个身处其中的大小警员,都有一 种难以摆脱的控制力。即便对下属百般刁难,文强对赵利明的评价也很高,认为其 “确实有能力,又肯干,市公安局的一些领 导对他评价也很高。 ”
赵利明的辩护律师张长志认为,赵利明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 “实属无奈。 ” “赵利明追求进步无可厚非,但身怀抱负的他又不得不屈从于必须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的社会潜规则。正是这种不科学、不民主的管理体制,造就了赵利明式的业务骨干在成长过程中不得不屈从于这种人情世故,最终渐行渐远,酿成了赵利明式的悲剧。
”结识 “黑帮
细看文强案,有很多有意思的细节。
为文强、黄代强、 陈涛和赵利明提供有罪证明的口供, 大部分来自一些已被媒体和公众熟知的名字: “肉霸”王天伦、文强弟媳谢才萍、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以及云梦阁俱乐部老板马当。这些人正是此次声势浩大的 “重庆打黑 ”行动的打击对象,也是起诉书里,文强包庇 “黑帮 ”的获罪依据。
这六个人手下的娱乐产业和隐匿于旗下的组织卖淫、赌博和容留吸毒行为, 占据重庆 “黄赌毒 ”的半壁江山。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提供的证据,勾勒出重庆警界和涉黑团伙相互勾连的具体细节,这些 “警匪勾结 ” 的故事,此前只存在于坊间传言和电影故事里。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仔细梳理了文强和这六个人的相识过程和交往方式,发现文强和这些人的亲疏 远近,各不相同,比较熟悉的是王小军和岳宁。
2003年在万豪酒店大堂, 经钟进介绍, 岳宁认识了文强。 此后,岳宁先后三次送给文强 2 万元人民币, 18 万港币和 0.5 万美元。
一年后的六七月份,文强到豪城唱歌,被员工认出,告知老板王小军,王小军便把文强叫到员工通道,
拿出 2万元并对文强说: “初次见面,是个意思。 ”文强说 “好”就接过去了。
2006 年 7月的一天晚上,黄代强和文强等人到保利俱乐部唱歌。经黄代强介绍,文强认识了龚刚模, 龚刚模给文强敬了杯酒后,就把黄代强叫出了包房,交给黄代强两个信封,说一个给黄代强,一个给文强, 并表示他自己与文强不熟悉, 直接给文强不好, 就让黄代强给文强。
这是文强唯一一次与龚刚模直接碰面。 此后, 2008年春节,龚刚模又托人给文强送过 2 万块钱。文强和马当,也是仅有一面之缘。 2006 年春节期间,马当请文强在大世界饭店吃饭,同时在座的还有 曾维才、彭晓明、周朝东 (时任重庆市工商管理局局长 )等人。吃完饭后,马当给吃饭的每个人发了一个信封,说是拜年,文强的信封里装有 1 万元。饭后,曾维才、 马当、文强等人又到云梦阁夜总会唱歌。
对这些事实进行梳理后不难发现,文强和这些娱乐场所的老大搭上关系,多半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 相识的机缘,是文强到这些地方唱歌,经中间人或者手下介绍相识。日后多数送钱的场合,也是文强到这 些娱乐场所唱歌或者打牌。文强先后结识几个 “黑帮”的2003年到 2006年,正是其在仕途上顺风顺水的时候。 2000年,带队成功 侦破重庆抢劫运钞车案和张君案,让文强声名大振,其职务级别也从副厅提到正厅。一个有意思的巧合是,审理文强案的五中院,恰是当年张君案的审判地。文强说,当初就在这个法庭, 审理张君的时候,市里的领导曾当场拍板,给了他个人 5 万元奖金。
这些仕途上的成就,和文强一贯的性格交错影响,让江湖气很重的文强,和这些 “黑帮 ”老大越走越近, 并形成了某种难以摆脱的利益关系。一名持续观察文强案的律师向记者提供了另一种观察文强和 “黑帮 ”关系的视角。“文强的拿手好戏是刑侦,他之所以能迅速侦破大案要案,与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