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21:54:57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开门搞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3月24日上午,扬州中院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公证处、律师、破产管理人、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等各界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主持。
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江华介绍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背景、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通报了市中院教育整顿前期准备工作及目前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扬州中院有力有序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做法,认为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举措实在具体。同时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和生活实际,畅所欲言,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朱飞龙
律师代表、扬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建议: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科学制定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滕梅森
律师代表、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执行主任
建议:统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将学习成效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提升教育整顿效果;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一线法官工作积极性;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关注干警身心健康,帮助缓解办案压力。
齐笑鸣
律师代表、扬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建议:加强鉴定机构管理,强化鉴定机构社会责任;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探索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更加灵活的“限高”方式,保障企业便捷运转。
殷善鹏
律师代表、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建议: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告知当事人审判事项。
蒋茂军
破产管理人代表、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主任
建议:统一“限高”法律适用尺度;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
黄梅
破产管理人代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副所长
建议:加强“府院联动”,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功能,对破产管理人加强指导;探索建立专业咨询顾问机制,为法官提供财务、税务等专业性问题意见建议。
杨国华
扬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建议: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让困难群众知晓并享受法律援助;推广政法大数据平台运用,通过平台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配备,提升办案效率。
陈斌
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公证处民事部部长
建议: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蒋健
邗江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党委副书记
建议:加强诉调对接,开展“法官进网格”,指导和帮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区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
孙为莉
邗江区双桥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
建议:加强普法宣传;推广便民利民措施。
陶诚
人民陪审员代表、工商银行扬州支行副行长
建议:统筹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审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庭审保障;重大案件邀请第三方专家或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集约化、社会化服务外包方式提升办案效率。
孙谌
人民陪审员代表、广陵区市场监督局汶河分局四级主办、副分局长
建议: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
李军
当事人代表、扬农锦湖风控部经理
建议: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汪蓓
当事人代表
建议:关注法官身心健康,缓解办案压力;加强鉴定机构管理,防止鉴定机构擅自拒绝鉴定,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薛剑祥院长对与会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指出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盼的事,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就进一步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薛剑祥院长表示,一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以“开门搞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中介机构、人民陪审员、当事人等各方的沟通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找实法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查纠整改,以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二是要从严整改落实。要认真对待、立即梳理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务实管用举措,迅速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建立规章制度。要围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促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