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02:03:47来源:法律常识
家中厕所撞见陌生男,
主人深夜“抓贼”致其心脏病死亡竟被公诉。
这事发生在居住在桂林市的李某家里。
近日,
该案件有最新进展:
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诉!
2018年7月10日,李某的丈夫陈某和儿子在库房卸鸡蛋时,发现一陌生人黄某躲藏在仓库的厕所内,因怀疑黄某是小偷,陈某遂擒住对方并报警。
警察赶到后发现黄某已经脉搏跳动微弱,医生到达后宣布黄某死亡。据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胸腹部受到挤压及心脏病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事发经过
“一个陌生男子深夜藏进我家厕所,当然怀疑他是小偷,我们采取了正常人的正常举动,不想惹来这一场人命官司,你说冤不冤?”
今年,是李某一家在广西桂林市居住的第27个年头,其间尽管有晴有雨有云有风,但还算得上相安无事。本以为日子就这样天天过,但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将她打得措手不及。
李某一家经营禽蛋生意,店面位于西门菜市附近的一条巷子里,位置较为偏僻,非熟客难找到。2018年7月10日23时30分,李某读初一的13岁儿子和丈夫陈某一起卸货。而她,正在从老家浙江丽水赶回桂林的车上。事后,李某从丈夫和儿子口中了解到了当晚的整个过程。
当晚,陈某卸了一会儿货,想到店里玩手机。却怎么都找不到手机。几分钟后,陈某上厕所,与躲在店内厕所暗处的黄某碰了个正着。
陈某大声叫喊:“你进来干什么?你来干嘛?”黄某回应:“我进来没干什么,我没有偷东西。”黄某想跑,陈某企图压制对方,确认其有无偷窃。
在此期间,因为黄某多次挣扎,陈某让儿子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因为黄某挣扎得太过厉害,陈某便让儿子拿来铁棍,敲打黄某的腿。打了几下后,陈某告诉黄某不要再挣扎了,等警察来。
警察赶到后,试图让黄某起来,但是发现他没有动,“警察摸了脉,说是已经很弱了,就叫了120。”待医护人员赶到后,黄某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死者家属索赔81万
两次庭前调解不欢而散
2019年2月28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眼看着案件被提起诉讼,4月16日,黄某和陈某双方的家属在庭前民事调解会上第一次见了面。调解会上,黄某的家属提起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丧葬费33228元,家属参加后事的合理支出10000元、死亡赔偿金692980元、被抚养生活费2513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共计811330元。”
对此,李某表示,自己只能支付3万元丧葬费。而黄某的家属则称最少也要给出诉讼状上6折的赔偿金,李某没有接受。
4月25日下午,双方再次在庭前民事调解会上见了面。这一次,黄某的家属将赔偿金降到了20万元,而李某则表示最多只能给6万元,“给的也是因为他们家人死在了我家,我出于人道,同情才给的,说赔偿?我不承认。”而陈某的律师柳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黄某家“没诚意”,所提出的赔偿完全超出了当地的标准,甚至认为自己家里一点责任都不负。至此,两次庭前民事调解会都以协议未达成告终。
起诉书中未确定死者的违法行为
走出法院的李某有些气愤,她觉得生气的是,也是柳律师要在庭上重点提出的一点。柳律师告诉记者,法院所提出了“过失致人死亡”,这一点陈某这一方没有异议,但是原告家属有另外的意见,不同意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罪”。
柳律师说,陈某的案子是一个很复杂的案子,因为在起诉书中漏掉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据他了解到,死者黄某以前是吸毒人员,并有赌博史,而且还有“前科”。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晚间一个陌生人闯入自己家中,第一反应就是此人是小偷,那么抓人是很正常的。
而且,从黄某的种种行为都可证明,黄某的入室就是为了偷盗。但是这一点在起诉书中一点都没有表现,“没有确认黄某的违法行为,所以必须要在庭上就这一点进行辩护说明才行。”
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撤诉
7月18日,记者从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和李某处获知,7月17日,象山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决定对被告人撤回起诉。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象山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受理此案后,在检方诉讼过程中,象山检察院决定对被告人进行撤诉。该院认为,该决定符合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最终,法院准许公诉机关象山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撤回起诉。
陈某告诉记者,他领到刑事裁定书之后整个人都踏实了,自己得到了一个公正的结果,至于事件的影响,希望到此为止,今后他想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
这次的判决
是对守法公民的一次鼓舞和保护,
也给了那些企图干不法勾当的分子一个警示,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绝不会缺席!
来源 | 上游新闻、每日桂林、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