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最好的刑事律师(枣庄市中区律师免费咨询)

时间:2023-05-18 04:55:0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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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鹏,现任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所长,自1993年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在司法所工作已有26个年头,期间指导村居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数千起,亲自调解复杂疑难纠纷300多起,多次受到上级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最美调解员。他所在的永安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记三等功)、全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今年初,他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1月中旬,他代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在第二期全国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

满腔热忱,群众有求必应,甘做寻常百姓的“贴心人”。多年来,董鹏坚持把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作为践行共产党员初心和使命的平台,26年来,他靠着一双腿,走遍辖区各个村落,凭着一张嘴,访遍辖区千家万户,用自己行动践行着党的根本宗旨,践行着自己职业价值。作为一名从农村成长起来的一名司法所所长,他深知老百姓的疾苦。26年中,他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帮助群众达2000人次,成为老百姓的“主心骨”、“贴心人”,辖区的老百姓都亲切地称我为“董司法”。2017年,司法所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他组织辖区20个村(社区)与8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我带领全所干警发挥“引路员”、“服务员”、“监督员”作用,把专业的“法律管家”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恪尽职守,服务中心大局,甘做党政决策的“践行人”。董鹏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司法所的根本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我带领全所干警主动接受并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他探索创新建立“会议列席”机制,推行司法所长列席镇党政办公会议、包村干警列席村“两委”会议,将涉及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法律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和依法管理、处理重要法律事务、化解重大信访矛盾以及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八个方面纳入列席内容,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中使得上劲、干得了事、分得了忧、见得了效。近年来,司法所坚持把参谋、参与、服务三个方面作为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工作内容,全力配合镇党委政府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时请示汇报,提出法律建议,当好参谋助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35起,有力促进了基层党政依法行政,受到各级一致肯定。

大公无私,及时定纷止争,甘做公平公正的“维护人”。董鹏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毕生追求,只要群众有需要,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解答群众一个有一个疑问,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驻守着辖区一片安宁。在实际工作中,他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认真分析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多年来,他凭着对调解工作的热心,巧妙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一次次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推行上岗聘用竞争化、工作责任承包化、工资报酬统筹化、管理考核制度化、机制运行规范化和村级事务管理契约化的规范化全面改革,并创新实施“流动调解例会”制度,将调解例会搬到纠纷现场,使调解员在观摩交流中不断提升调解技能,确保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复杂疑难纠纷不出镇。近3年来,他所在辖区成功调解纠纷274起,成功率98.2%。

宽严相济,坚持人文关怀,甘做特殊人群的“暖心人”。董鹏秉承“严于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监管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三期分段、三级防控”矫正模式,按照入矫初期、矫正中期、解矫前期3个阶段,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表现采取严管、普管、宽管3个不同级别监管,并相应制定矫正工作计划。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又坚持因人施矫,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辖区77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他还组织社区矫正干警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管理、教育和评估工作,逐一摸清其回归社会后的基本情况,认真考察职业技能和就业取向,并结合实际的提出帮教措施,因人施教、帮教结合,有的放矢地开展“一帮一”的帮扶工作,以引导、鼓励、表扬等方式,帮助刑释人员积极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现象的发生。

润物无声,宣传法律法规,甘做法治精神的“传播人”。董鹏根据辖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面积大、人口多、情况复杂,群众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经常性组织全所干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村(社区)基层现有的乡村大舞台、宣传栏、宣传橱窗、文化墙、法律书屋等文化阵地,积极融入多种法治元素,高标准打造了遗棠村“法治文化大院”、王林社区“法治文化家园”,建立2个法治文化大院、36个法治宣传橱窗、20个法律书屋和17个法律服务室等法律宣传服务阵地,营造了平时学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近年来,带领干警组织普法宣传12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千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万余份。他担任辖区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针对不同班级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200余场次,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来源:枣庄市中普法

作者:王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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