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0:09:23来源:法律常识
今日案例来了,犯开设赌场罪,胡律师提醒各位,凡是涉及赌博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行为,无论你是开设赌场还是为赌博平台的资金流转提供帮助。所以,凡是涉及赌博的任何行为都不要去干,因为这些行为都是犯罪,无论你在从中起了怎样的作用。
【辩护对象】:陆某
【案件概况】:
2020年5月以来,彭某生伙同周某乔搭建“众鑫支付”平台,纠集陆某及毛某明、彭某珍等人利用该平台为“欧亚国际”“银河国际”“环球国际”“等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赌资充值服务,并从中抽取提成。其中,彭某生负责出资并联系赌场;周某乔在缅甸“欧亚国际”赌场开设办公点,负责“众鑫支付”平台的管理、运作以及财务;毛某明管理广东省东莞市办公点,并对接提供支付宝及银行账户的“码商”;彭某珍是平台客服并兼顾财务;陆某提供自己名下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绑定平台用以接收赌资并按指令进行转账,同时作为“码商队长”为平台发展“码商”。
2020年12月9日,被告人陆某被抓获。
后,检察院以陆某犯开设赌场罪向珠海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及案件结果】:胡律师在接到家属的委托后,多次会见陆某谅解案情。根据陆某的口供和相关的案件材料,陆某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陆某没有开设赌场的任何主观上的想法,从行为上看,陆某没有参与到开设赌场的分工协作,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有限。就算是构成开设赌场罪,陆某也只是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从犯,属于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胡律师就上述情况及其他方面向办案提交了辩护意见,后法院也采纳了胡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陆某应当适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一量刑幅度,经过有效的辩护之后,法院判处陆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这对于陆某来说是一个挺好的结果了。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