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2:23:11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我国司法的改革前进,刑事制度也是日新月异。比如辩护律师制度。国家《刑事诉讼法》在第四章位置规定了“辩护与代理”制度。
刑事法规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权利,同时赋予辩护律师多项权利,又给辩护律师划出红线,逾越红线有可能涉嫌犯罪。
保证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权利。首先是告知,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时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告知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其次是保证委托权行使。羁押期间要求辩护律师的,有关机关应予转达;家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律师。满足法律规定可以指派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或值班律师。。
那么,公安侦查阶段律师能做哪些事情呢?
第一,调取收集证据。这个权利很厉害。我的两次无罪辩护,得益于主动查找无罪证据。对于有罪案件也可以查找罪轻的证据。现在法律规定了辩护律师调取证据权利,对于公安侦查阶段,规定 辩护人可将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如果还有律师说取证危险,那是以前法律制度。挪用公款无罪辩护案件中我本人就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无罪证据及证据目录:证言、报销凭条、单位书证、报销总额汇总表、理财收益总额表等证据。
第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不仅仅是会见时提供法律咨询。当然法律咨询包括涉及罪名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还可以了解案情经过,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口供)不理想,有些罪轻情节或无罪辩解没记录或者不敢说,辩护律师会告知如何弥补、自救。
第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有时不同意。现在增加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符合取保候审,或者无罪证据出现应当释放,可以请求检察院对公安进行法律监督。
第四,代理申诉与控告。如果侦查机关侵犯诉讼权利,可以代为申诉与控告。我记得以前办案中,旧的制度,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要公安人员陪同。我的委托人,被刑讯逼供,当时身上就有伤,只是有公安在场,不敢说出来。随后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告诉了我。案件开庭审理时,我们请求暂停了审理,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也当庭陈述了如何遭遇刑讯逼供,辩护人也要求了调取看守所的入所照片。法庭暂停审理,要求检察院核查。
再次开庭,检察院陈述,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刑讯逼供,但未提供照片。该案上诉后,二审中请求调取照片,二审法院调取了照片但是不完整。虽然申诉控告未成功,但在本案中主张刑讯逼供,对被告人来说并没有吃亏,也没有遭到重判。因为有辩护律师盯着案情。
第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第六,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归纳案情、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
律师红线: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踩红线律师,不仅不能帮助委托人,反而自己涉罪。
以上是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的工作,尽责办事,才能有益于案件委托人。